rich89407 wrote:
能說,羅先生,您好樣的?面對一堆道德狂人,我倒要請教一下,所謂的 “公共財”是什麼定義?租借腳踏車,有付錢的狀況下,何來不妥?另外,重度使用的定義又是什麼?應該是超過設計標準吧!例如超重,例如行駛在不平坦的道路......等,武嶺據我所知, 只是坡度大一點,距離長一點,應該還好吧!一堆不懂裝懂的泡哥,也不知道在說什麼?長距離使用不行,增加磨耗,這種不負責任的話,也說的義正嚴辭,真的看不下去,有本事拿數據出來吧!幹!很多人雖然是短暫騎乘,但是將車子騎過人行道,造成輪筐損壞,輪胎破裂,或是車子倒下來,造成踏板,軸心損壞,這些傷害應該遠遠大於騎車上武嶺吧!還是要給羅先生鼓勵,也要鼓勵加多運動,也相信捷安特的車子,不會騎個武嶺就挂了,另外,想紅也要有本事,沒本事眼紅的不要在那邊打嘴泡,拿出實力來吧!






說的非常好,就是看一些只會嘴上騎車,不懂裝懂的人很不爽
但還是麻煩您保持理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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