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pp wrote:沒有停車線,那來的闖紅燈之說路口的紅燈範圍是從那到那我那邊停才沒算闖紅燈班馬線也沒劃在自行車道上這種紅單去上訴穩贏的暴料給一些沒事寫的記者說不定還會上新聞台灣的警查為了業蹟常常都嘛亂開單現在網路上可以投訴警政署長信箱,很好用~~ 那個.....不好意思......已經上新聞一陣子了警方也有出面說明內容表達的大概就是開單有理之類的
atlaswu wrote:您可能沒看懂我的問題警察到底會不會罰單車紅燈右轉?我是沒聽說過有人被開單... 應該是還沒被開單但還是有機會被開單慢車還是車咩腳踏車紅燈右轉就看警方要開哪一條了我騎摩托車紅燈右轉是被開過闖紅燈鼻子摸摸繳錢了
atlaswu wrote:您可能沒看懂我的問題...(恕刪) 紅燈右轉,個人覺得是一個没有考慮安全風險的行為。以下幾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請考慮一下。1.前方斑馬線上有人在行走時,為了省時間紅燈右轉。此時碰撞行人,導致受傷,那紅燈右轉的自行車是否可以免責?2.正在紅燈右轉時,突然有直行的機車或汽車靠過來,因此出了事故,自行車騎士因此受傷,那賠償該如何處理?在交通法規裡,基本上紅燈右轉是一個没有路權的行為。所以上述的行為應該都是要負的責任過失比例較高。所以紅燈右轉應該可以合理化的不罰嗎?
就我所知,美國部分地區汽車是可以紅燈右轉的當然路權是低於其他直行車紅燈右轉在其他國家是可以合理的使用在台灣也被討論過(但國人駕駛習慣一直是OOXX)我並沒有要訴求單車紅燈無敵只是問一下大家「現況」是如何呦...juichi117 wrote:紅燈右轉,個人覺得是...(恕刪)
atlaswu wrote:就我所知,美國部分地...(恕刪) 在大陸開車時,是可以直接紅燈右轉的。但是經常看到險象環生的畫面。以常理推斷,紅燈右轉這個動作在台灣還是屬於交通違規。除非路口有可以右轉的綠燈指示。不然我認為警察不開單只是一時僥倖。但開單了也是於法有據。没什麼可以爭議的。
RYU543 wrote:應該是還沒被開單但還...(恕刪)我騎摩托車紅燈右轉是被開過闖紅燈鼻子摸摸繳錢了 請逕行向警政署網站警政署長信箱OR交通裁決所信箱申訴紅燈右轉就是紅燈右轉為何要被硬塞闖紅燈罰單?
Nardus wrote:請逕行向警政署網站警...(恕刪) 噗這麼多年前的事了OK的啦其實也算是學到一個教訓因為也親眼看過太多紅燈右轉導致別人傷亡的案例了我現在騎車開車絕不紅燈右轉~除了有右轉號誌燈和用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