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上了法院~靠法律訴訟解決
當初也是對方願意賠償給我~但是他最後又"莊孝維"了
上了法院我有跟法官說對方當初有要和解賠償後來又刻意逃避拖延不處理讓我提告
法官說:不管對方當初提出任何賠償說詞在沒有"書面"協議雙方簽字下仍可擁有猶豫反悔之權益 (所以版主雖然口頭有承諾要賠償,也賠償了~就此可以看出是言而有信的人)
再來就是這場官司我勝訴,但是當初我也是要求對方把我所有損壞零件換新賠償之要求
但是重點來了~(法官判賠是我所有損壞零件皆不屬新品,不得要求被告者依照新品價之賠償之要求,所以要依新品之半價賠償)
對於被賠償者我的看法~版主願意賠你全新的裝備真的是你賺到了~我是沒去你們車隊板上看妳們的討論
不過車隊的幹部是真的該出來要求了一下了
不然車隊聲譽真的會臭掉
社會上各種各樣的人都有,如果今天樓主碰到的是同樣抱持善意的人呢?今天你上來發表的言論又會是什麼樣子呢?《社會上果然還是有好人的》?《好心會有好報的》?
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說要傻傻的讓人家欺負、敲竹槓,但是,我們該如何能夠在一定程度之內保護自己的前提之下,也能夠盡量不要完全放棄善意發生的可能性呢?我覺得這是需要經過一番思考才行的,也是一門自我修練的功課。總之,我們不要太快就放棄對善意的可能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