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232 wrote:台灣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恕刪) 立法戴安全帽....不可能先不說根本沒有單車國家這樣規定.....荷蘭等等我可不想再有個"台灣第一"與其作這種擾民的立法 不如將最基本的交通倫理做好車燈這部份很早以前就有了阿 之前有個阿嬤晚上跟人家撞車 結果法官判他敗訴 原因他沒有裝車燈他還嫌法律太舊不服呢這法早就有了 問題在實行
大家不覺得台灣的政府該管的不好好管,不該管的又管一大堆嗎?像上次政府不是要立法處罰孕婦抽煙嗎?有意義嗎?結果呢?真是好氣又好笑。大家都那麼喜歡被管嗎?該不該立法要看會不會影響到別人吧!我想問版主,別人不戴安全帽到底和你有什麼關係,可以告訴我嗎?
h3232 wrote:希望大家都安全,萬一的話也降低傷害到最低.... 不只是個人的傷害 ,家庭的傷害 ,甚至國家的傷害 . 希望大家都安全.請立法規定.不可以撘飛機. 一年空難死了多少人, 這不只是個人的傷害 ,家庭的傷害 ,甚至國家的傷害不可以走路, 一年走路跌倒死了多少人, 這不只是個人的傷害 ,家庭的傷害 ,甚至國家的傷害不可以生小孩. 一年難產死了多少人, 這不只是個人的傷害 ,家庭的傷害 ,甚至國家的傷害不可以談戀愛. 一年情殺死了多少人, 這不只是個人的傷害 ,家庭的傷害 ,甚至國家的傷害不可以吃湯圓. 一年湯圓噎死了多少人, 這不只是個人的傷害 ,家庭的傷害 ,甚至國家的傷害..............為了不傷害國家. 請法律規定什麼事都不準做.
前後燈部份我沒意見~增加能見度~也能增加用路人彼此的安全~但強制立法騎車戴安全帽?那是不是也要加入護膝跟護肘,再加上自行車強制險好了~如同先前幾位大大所說~風險到處存在~友人的親戚用餐時沒坐穩往後仰時摔死~那是否也要立法吃飯時帶安全帽?有時過度的立法不見得是保障~只是擾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