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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騎單車強制戴安全帽

就算在澳洲也不是全面性。    

Northern Territory 地區,自行車道跟人行道,成人是不需戴安全帽的。 

而且因為共享自行車使用率低(不到一般城市的十分之一)澳洲 Brisbane 也討論要不要分出無需戴安全帽的區域,以鼓勵民眾多用共享自行車。  





法客 wrote:
我都超愛闖小巷紅燈...(恕刪)


還好啦! 有更離譜的.....貨車開到隧道前,助手說:[我們超過限高了!走旁邊繞路吧!] 老司機說:[等等!不必這麼麻煩! 我先看看有沒有警察! 若沒有警察直接衝過去就好了! ]

cheny wrote:

早在二十年前,我在美國騎腳踏車沒戴安全帽就被開單了,不只這樣,美國還規定自行車後要配一盞紅燈。
早在二十年前,我在...(恕刪)


在台灣,暗暗的路上,不時可看的沒有任何燈光的自行車,甚至逆向行駛。

依照鄉民習慣,死不夠多人,如同酒駕,都不要管,但等死太多人時,又管不動。

類似時間,牽手的在英國某學校也被糾正。

台灣人的命賤,因為鄉民自己就覺得命賤。

jimmypp wrote: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提案,要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如果通過,未來騎自行車就要強制佩戴安全帽...(恕刪)


典型的愚蠢的父母官思想
保護得越多
人民就越蠢越不會思考
能力越弱
還反過來要求管更多


騎機車騎自行車戴不戴安全帽是他自己該承擔的風險
不該外力要求


該灌輸的是人民腦袋裡的知識
不是去管最末端看起來最直覺的政策


其他例子
台灣四面環海,禁自行出海
登高山要求直昇機救援可以,費用自付,不由國家支出


美國是地方自治的,法律有分 聯邦法 和 州法。聯邦法是管大,和國家有關的。生活上、交通上的都是州法。

美國的「州」,相當於我們的「省」。

各州有各州的法律,有強制自行車安全帽僅是少數幾個州,且只是強制16歲以下青少年/兒童要戴安全帽,成年人不用。


阿諾騎自行車沒戴頭盔 澳洲警察攔下聊天

動作片中一貫所向披靡的好萊塢硬漢阿諾史瓦辛格常在電影中當英雄,不過3月16日阿諾騎自行車沒戴頭盔,「英雄」也被澳洲警察攔下來。

澳大利亞世紀報(The Age)報導,社群媒體上開始流傳阿諾騎著墨爾本藍色公共自行車的照片後,警察開始尋找他。阿諾身穿和自行車同色的藍色短褲,沒戴自行車頭盔。在維多利亞州騎自行車必須佩戴頭盔,否則可能招來146澳幣(約新台幣3,500元)罰款。



維多利亞州警察沒用多長時間,就發現了阿諾。警員說,只是對一群騎自行車的人進行例行檢查,結果發現阿諾史瓦辛格在其中。

警員和阿諾聊了幾句,並告訴阻攔他的原因。不過警察沒對阿諾罰款,而是建議他到最近的超商買個5澳幣的頭盔。

警員說,他經常會告訴遊客有關不佩戴頭盔的法律,而不是處罰他們。警員說:「阿諾很可愛,很平易近人。阿諾說,他的父親也是一名警察,所以我們相互尊重。」

阿諾熱愛騎自行車,經常在他觀光的城市去騎自行車。例如他也在倫敦騎自行車,不過在那裡頭盔就不是強制性佩戴物品。

阿諾其實不是第一個因為在墨爾本騎公共自行車不帶頭盔上了報紙的名人。倫敦市長強森在2013年參觀墨爾本時也犯了這個錯誤。

有人認為,騎自行車必須戴安全帽的法律規定給旅客帶來不便。




美國前加州州長阿諾,英國倫敦市長強森,騎腳踏車都不帶安全帽的。

什麼 "先進國家騎自行車都強制戴安全帽"

根本沒那回事。

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日本.....哪個不是先進國家,又哪個有強制自行車安全帽。

事實上,目前全地球,也就澳洲有強制而已,而且也不是全澳洲,只是澳洲某些地區和城市。
那Ubike 跟其他縣市發展中的 XXbike 都能廢除了
因為租了沒戴帽 騎在路上還會被開罰單
黃大立委好棒棒 下一次要修改什麼呢
要不要開車也戴安全帽呢 更有保障喔
肥嘟嘟老狼 wrote:
下一次要修改什麼呢


車子越輕越危險,所以提案單車速限 30km







阿伯:沒關係,這輩子還沒騎快過 20 的
還不錯的提案
但要舉發好像有點困難
不過還是先搞好自行車道再說吧
不要佔據車道跟停車空間了
如果我是立委..
我會提議只要人活著的每一刻..頭上都要戴著安全帽..穿防摔衣兼避彈衣..腳穿鐵鞋..裝甲護膝護睕..前後閃燈..反光貼條..背帳篷背包..裡面要放30天份食物及飲水

人身安全真的非常非常重要..非常非常重要..非常非常重要..
現在單車都能上馬路跟汽車公車卡車以及摩托車擠了 , 公車有視覺死角 , 不需要安全帽嗎?

單車只要花錢就能騎 , 不用考交通法規 , 沒有國定騎車準則 , 沒有方向燈 , 不用車牌

亂騎不用怕被抓(反正沒車牌)
可無視限速 , 下坡跟平地沒有極限 , 測速照相罰不到你 (反正沒車牌)
想騎什麼車道就騎什麼車道(反正無法檢舉, 也沒啥規範)
無視紅綠燈 , 任意逆向 , 無視雙黃線 , 可高速行駛斑馬線和人行道 (反正抓不到)
左轉不用看車 , 不用讓直行車 , 不用打方向燈(因為沒有) , 說轉就轉
無視停止線 , 隨時切換斑馬線
撞傷路人 , 肇事逃逸無壓力(抓不到 , 舉證困難 , 沒車牌 )
刮傷別人的車 , 上人行道逆向逃逸無壓力 , 沒人抓得道你
騎術再差都能上馬路 , 看不懂號誌也能騎

單車想彎就灣 , 說走就走 , 想怎麼騎就怎麼騎 , 高速超車逼車鑽車縫 , 單車沒什麼聲音 , 誰碰誰倒楣

幾歲都能騎 , 4歲或90歲一樣能騎單車壓馬路 , 卡車也只能在後面慢慢等他 , 並且得祈禱騎士不要突然來個原地回馬槍 , 不然你可能得跟法官解釋 "你保留的車距 , 為什麼不足夠應付他們的爛騎術" , 而不是 "他們為什麼能夠上馬路" .


自行車才是真正的車界霸主 , 交通規則外的無冕王 .
肇事通通抓不到 , 出事都是別人賠 , 單車這麼屌 , 為什麼需要安全帽 ?

哦 , 對你那是 "賠償金是你享受,還是你家人享受" 的概念 , 看你要拿真鈔還是紙錢 .....



馬路上看到那些戴安全帽 戴護目鏡 會看後車 會打手勢 有裝燈 不逆向 不亂騎 自我規範交通規則 有禮貌的騎士 , 那是他們佛心不當路霸 , 可遇不可求 , 看到他們 , 心靈都祥和了 , 可惜他們占的比例超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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