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

立委提案 騎單車未戴安全帽罰500元

其實看大家都滿在意錢的,其他的不是重點
如果改成騎單車未戴安全帽「拘役三日」
我想或許大家應該就比較能欣然接受了
這樣政府與政治人物也可避官商勾結之嫌

看到這個新聞真是讓人生氣....

早知道就不要把票投給國民黨的立委了.

真是拿石頭來炸自己的腳.....

說到腳, 改天會不會赤腳走路也要罰錢阿.

人家騎單車未戴安全帽,

難道有妨礙到別人的自由嗎?

騎單車 如果時速超過 30 km


未戴全罩式 安全帽罰5000元
騎車會摔走路就不會跌倒嗎?走路跌倒致死的案例也不少
那走路是不是應該也要戴安全帽...哪個立委走路有戴安全帽

騎腳踏車鼓勵帶戴安全帽還可以接受..
腳踏車強制戴安全帽不就等於變相叫人多騎機車或是開車..
那些聽政府政策騎腳踏車節能的人不就都是傻子

單車對於一般民眾只是短途代步工具
喜愛長途高速騎車的畢竟還是少數
騎車的人多也不是每個人騎車出去就是要去環島
真的有必要強制去規定嗎?
難道就不能輕鬆悠閒的騎車嗎?


單車熱似乎也燒壞了那些官員民代的腦子了
那些提名的立委我以後也不會投票給他了...腦子燒壞了也不用當立委了
大家說的真好~~立委有再研議掛牌抽稅的可行性了!!!
這種鳥立委支持者再繼續支持吧!!!因為你的錢就是他的錢,他的錢還是他的錢啦!!
只能說是 吃飽了撐著
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台灣法律如此照顧人民, 那請立委大大也將抽菸也納入處罰,
人民的安全才受保障. 人民的自由受剖奪.
p61534 wrote:
早期強制戴安全帽,就...(恕刪)


今天大家會幹有線電視這則新聞,沒有人說偷接第四台是對的,最主要是因為…完全的不符合比例原則
偷接第四台就要關五年罰150w,那為什麼我家遭小偷被損失六十多萬結果哩??按比例那小偷不就要關到變屍體還要再關1000年?
為什麼偷水、偷電就罰一點錢,為什麼偷接第四台就要關五年?

重點是在這
至於為什麼立委要特別強調要立這個法?因為他們家族就是在經營第四台的,而且整個大桃園地區實際上只有他們一家,這其實早就違反了當初政府對第四台保障的用意。


再講直接一點,就是
她不應該濫用我自賦予他們的職權,來威脅、恫嚇我們老佰姓

不要以為就這條法會這樣,如果你莫視它的存在,日後,你一定會看到更多更可怕的出現,縱容的本身就是種罪

譬如說…開車廠的立委就訂出全世界最嚴苛的安全標準,但全世界其實只有他一家車廠達到(他的車裝了一百多顆氣球,但最多只能跑六十),讓你沒得選,就只能接買他的車,他當然可以講說:為了大家的安全,所以安全標準一定要拉高…但實際面呢?
再譬如說…超嚴苛的肉品標準、大樓公安、社區衛生.......能搞的實在是太多了,憑我這豬腦袋都能在一分鐘內想到這麼多,大家能不緊張嗎??

sry~離題了,忍不住講了一下,請大家繼續,我負責打新店服務處的電話…雖然我不住新店了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p61534 wrote:
早期強制戴安全帽,就...(恕刪)


我本來也是有要講這一段違憲的,謝謝你幫我補充完了,其實依據憲法的精神,自殺不算是殺人,自殺就算沒死也不會被起訴。騎機車不載安全帽本來就不應該立法通過。
因為

我並不影響別人的自由也沒威脅到他人的生存權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再補充一點…浪費一下網路資源…因為有很多人有閱讀上的障礙…所以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那一小塊保麗龍是保護不了你的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穿龜殼裝+全罩式安全帽才能讓你活命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 3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