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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邊等人停靠一下大樓外牆也不行,這是哪一招?


dan99 wrote:
A.大部分人都會向內...(恕刪)


再怎麼樣也輪不到警衛來管,越權了,下次坐下請把背包寄放在置物櫃,因為放在椅子上佔了位,放腳下擋路人,背身上也擋到人
dan99 wrote:
A.大部分人都會向內...(恕刪)

A.大部分人都會向內側坐...外側大馬路,很少人坐向外側休息吧!
這有問題嗎??? 好好...就如你說的都可以坐好了,那你到底有沒有"影響"別人坐石椅的權利? 有嘛...

B.缺乏公德心:你擋住了石椅,也擋了"行人道",跟人車都在無關...石椅是坐的,不是給你靠車的,明明旁邊有停車架阿?

C.你的用字遣詞就是很了不起,你打字的語氣就是讓人感覺你要高人一等,我沒放大也沒無限解讀,也不是我一個人看了有這樣的感覺,還有你還沒回答我,為何不去旁邊的車架停車等人??????????????

您的重點不就是車很貴,不能離身,不能停車架,大樓管理員卻機機歪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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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坐像內坐向外那是你個人定義的,我自己是習慣坐向外喔~不是你定義的算,謝謝~你說的很好,石椅是坐的,那是警衛要我靠在石椅旁的,就算是拿來作的,也是我坐著扶著我的單車的

B.不好意思,公路車很薄,人行道有2M以上,那你坐在路邊拿著行裡是否也是要定義成檔到人行道,坐在外面只能把所有東西往身上碟不能放地上?

B.用字遣詞有沒有很了不起是個人感受,我並沒有這樣覺的,大哥現在的太陽那麼烈焰,我不可以躲在有影子的地方等人吧

我的重點不是在單車的價值,你就很愛放大這個點來歪這個樓,不知道是誰在GGYY,01上就是很多這麼自以為很神聖的人~我想我也只是一笑置之~


HBO10383 wrote:
一堆護法說十萬塊不是...(恕刪)


你嘴巴吃了什麼?怎麼那麼臭...一台10萬的單車,放著沒人管不用2小時一定不見....你以為只有你不懂車嗎?

stevewu9587 wrote:
再貼一次,怕某些熱愛單車的人選擇性看不到!!

http://www.dot.taipei.gov.tw/ct.asp?xItem=1305086&ctNode=35038&mp=117001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規定,人行道(包含騎樓)係專供行人行走之用,除依處罰條例第90條之3第2項規定,於設有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即允許人車共道)之人行道外,自行車不可騎乘於人行道範圍,且於人車共道路段自行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目前騎樓並無設置人車共道,係屬禁止自行車行駛範圍,未依前述相關規定行駛者,執法單位可依法予以取締。另外,本局在設置人車共道時,均會充分考量人行道之淨寬條件及行人量,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還查到相關規定:
除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規定,在人行道上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自行車之停車處所外,人行道上是不得停放任何車輛的。

這樣夠清楚了吧!!

AND題外話:
希望某些單車騎士們能遵守交通規則,紅燈要停下來好嗎?如果嫌再起步累那乾脆別騎了!!

剛剛去買個午餐,綠燈起步差一點又撞上兩輛闖紅燈的單車騎士= =!!


要砲別人之前麻煩先把條文看清楚,

法規只有規定不可騎乘,你只要沒騎上去,用牽的一點事也沒有.

如果地是大樓的那我無話可說
如果是公共用地我才不鳥他
真是一整個無言...
這種事也可以上來po文
看樣子不少人都很好命

阿三連 wrote:
我家住一樓,門口就是大家口中所說的"騎樓"所謂的"公共空間""開放空間".
可是當初建商建造申請的用途是"停車位",產權歸私人所有.
我主張我的權利,路人叫警察來,我就拿建設圖給警察看.
警察跟我說:抱歉!!!打擾了!!!!........

...(恕刪)

騎樓有兩種.....很不巧的是....你是屬於那種不佔人便宜擁有私有產權的騎樓....這種有產權的騎樓不多了......
因為這樣子等於是把自己原本可以蓋房間的地方,空出來當騎樓罷了...對一般台灣人觀念來說算是很浪費的..

tom3435 wrote:
你嘴巴吃了什麼?怎麼...(恕刪)


不好意思剛吃了榴槤 對於像你這種自以為高尚 說話根本不用跟你客氣

發文的自己也說拉 只是等個人

警衛都說放在單車架那 既然只是等人 放去那會被偷

那除非是你眼睛長瘡 耳朵生瘤

分明故意

單車騎士有品德的 基本上我目前為止除了傳教士之外

沒看過幾個有德的

光是停車靠在別人牆上 在我看來就是個王八

這麼有本事 怎麼不隨身帶個腳架

( 噢也是我突然想到 這麼有本事的人 不會來這說單車很貴很了不起
籲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imcrazy wrote:
騎樓有兩種........(恕刪)


內湖很熱門的薑母鴨也是這樣...

騎樓是私有產權,所以他們可以封起來擺桌..(新聞有報過)

不過基本上不要去靠別人的建築物

建築物是私人產權

雖然不像廟裡的龍柱那麼值錢

但我想居民應該不會喜歡自家社區的牆壁被外人弄髒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Ziv Lin wrote:
我想我也只是一笑置之~...(恕刪)


你又沒回答我,你當然一笑置之囉 ~ 不然怎辦 ~ 哈


看到了一篇您的發文 "晚上11點55分,停車寧夏路 路邊紅線被開單?

既然紅線停車被開單也可以發文...那這樓當然更是有道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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