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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最新狀況在17頁,p241)好嚴重的自行車意外,大家騎環河自行車道時要注意愛亂騎車的小孩子啊!

老實說 看了十幾頁的文章 大家都粉清楚 假日的自行車道人車非常多, 也知道小孩跟歐巴桑是非常危險的障
礙物,可是依我長期在淡水&八里自行車道觀察的結果,大部分的騎士遇到障礙物的反應是加速從旁切過,運氣好
的就直接過去了,運氣不好的遇到亂轉彎的小鬼就A上去了.雖然你騎法沒有啥大錯,可是遇到意外的話,受傷的
還是自己,所以建議大家在假日的"休閒"自行車道上還是騎慢點好,遇到危險障礙物時請"減速"通過再"加速"離
開.我想在低速下就算發生碰撞意外, 傷亡也會小的多了.....
markdy wrote:
等到有一天,自己的小孩在馬路上被撞了,騎士丟下一句,誰叫你沒把小孩教好?撞死活該.....不知道各位心裡的感受如何?


這樣的前提,當然是身為家長的有盡到責任,且小孩子也是依照規則騎車,既然小孩也是依照規則騎車
,那要不就是對方違規囉?當然兩方也都是在正常騎車情形下發生意外也是有可能~例如小孩子突然的
煞車之類的~這樣的情況真的是說也說不完,所以我比較會主張說與其如此,就交由法律吧!


但是今天如果我的小孩沒有違規而對方違規在先,當然我也追究到底...重點是在於對方先違規而造成的
意外事件,不應該要由受害人家屬來承擔這樣的痛苦吧!


我想以您的例子套用,萬一今天您可能因為一個小孩子的違規導致您發生意外,您願意承擔嗎?那您的
家人又該如何呢?


意外事件總是不預期的發生才叫做「意外」,基本上沒人想遇到,不過真要遇到了,還是建議以保護自
己為主。



我覺得自行車道可比照捷運心文化運動,
請漫畫家畫一些四格漫畫,以輕鬆的口吻對用路人(不管大人還是小孩)做宣導和教育.
將這些漫畫放在租車處,休息處讓停下來的車友可以看見,大人可藉此對小孩做機會教育.
尤其騎自行車道的大部分是新手,效果應該不錯.只要政府用心,全民多會受惠.
之前不是有個案例!
一位婦人闖入滑板設施結果被撞到顱內出血不治.
但是撞人的學生配備齊全.本身就有設施的使用權.
而婦人是闖入者.所以判定學生無罪!

也有案例是~飼主明明知道狗會亂跑.
卻不把狗綁好.造成駕駛為了閃躲而造成事故.
所以飼主敗訴.狗死了還要賠錢!

現在的人會在意自己是否有妨礙他人的實在是少之又少.
所以一天到晚都有這種令人氣憤的事發生.
既然自己不會約束自己.不會敎小孩.憑什麼要別人分擔他的自私!
那就讓他痛!讓他受傷痛.花錢痛.他就會知道這樣是不行的.

希望那位女騎士能早日痊癒!!

很多的河濱自行車道大家都知道人多.是個親子同樂的地方.
對我而言那算風景區.並不是騎車的地方!!
何必把自己放到危險的地方弄得自己不愉快呢.
遇到這種小孩

很簡單

我都直接在小孩面前羞辱他父母

白目就直接海扁吧

我支持漫畫宣導這樣才可讓大家有所遵循教導(罵)不守車道禮節規矩的人才有依據
假日騎專用道只能用惡夢來形容,用髒話來罵人,
不只小朋友愛左右亂騎,
一堆自以為技術高超的大人也是不管路幅大小亂衝,
當然,部份專用道的路面過窄也是要請政府負點責任!

在自行車道上小朋友真是蠻恐怖
突然煞車迴轉
嬉戲追逐直接從後面撞上來
出事後也不能跟他理論或說什麼
我總覺得各位騎士自己應該負點責任
現在腳踏車風行
可是自行車步道...最終用意是啥大家都忘了

休閒用....而不是通勤用.........
蓋在河濱用意應該就是更方便大家休閒........
要通勤怎不去騎大馬路..Orz

既然是休閒用的地方
大家自然緊覺心會放低
總不能打高爾夫球還要注意別人的球會不會飛到自己腦袋...
對一般人來說,那邊就像是個可以玩耍的空地or公園
所以自己應該提高自己警覺...放慢速度..

不管任何人都好
技術差也有權利在那邊騎
自行車步道也沒有紅綠燈強制行人經過....
也沒有限制上路標準
更沒有駕照之分........

不然變的好像再搶球場地盤..[Orz]

現在社會情況就是這樣

自行車-->討厭自行車道小孩和一般行人去檔他們用路
機車-->討厭大馬路上自行車吞吞擋在前面
汽車-->討厭機車在路上鑽來鑽去
大卡車&計程車&貨車-->我是BOSS...大家都要讓我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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