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嚴以待人 寬以律己的道德魔人
一群死咬什麼濫用公共財 什麼占用別人的使用權的高標準達人
站在上述人的立場
沒錯 他是做錯了 但試問這些魔人 達人
你們也是用這樣高標準 高道德的來規律自己嗎?
坦白說 我做不到
上武嶺的那位先生
我真的很佩服 武嶺我上過三次 深知騎腳踏車上武嶺的難度
且我還是騎公路車 不是那種幾乎沒有變速的Ubike
真的只有佩服其腳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 我選擇自己的人生
我有些朋友說我是瘋子
騎車上武嶺 騎車環島 騎車上阿里山 搞得自己很累做什麼
開車去這些地方不就好了 還有冷氣吹
我總是笑笑的說 就是好玩啊 自我挑戰啊
而這位騎Ubike的先生 也選擇自己的人生 選擇一種特別的過生日的方法
對於這種有毅力 有想法的年輕人
我覺得該給他一個鼓勵 不是嗎?
至於Ubike的後續維修及賠償的部分
事主都願意做金錢上的實質賠償
何必爭執於一些個人的道德標準及無實質法律規範的條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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