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念聚合體 wrote:有的人可以喝三杯...(恕刪) 先回你的問題是酒駕阿酒駕就是違規,沒什麼好講的狂飆的定義? 全程路途速限都是一樣的? 全程都是市區路很塞紅綠燈很多?1千多公里都在"狂飆"還需要花到24小時?我也說過了~限速30 騎40是超速,騎150也是超速;超速就是超速 違規就是違規,被抓被罰被吊牌那也是她的事,本來就沒什麼好講的但超速就等於會撞傷人 撞死人? 論點是這樣以偏概全的?只能說超速有那個危險性在,而不是說超速的就都會撞傷人 撞死人 就是害人害己你現在該不會要告訴大家你沒有騎過機車的經驗?再說一次,違規的事情本來就不值得鼓勵
怨念聚合體 wrote:其實她個人並沒有大肆宣揚說真的她要去創造什麼紀錄,默默的去完成然後承擔自己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也就罷了只是一些好事者在鼓譟、以及刻意去忽略這種事情的危險性,實在是不可取 那這樣說...是不是砲錯人了該砲的應該是記者吧,動不動就在01找題材弄上新聞把整件事情給英雄化了
Wesley55688 wrote:先回你的問題是酒駕阿...(恕刪) 超速等於會撞死人,這句話是你自己講的一個路段會限速30一定有他的原因就像高速公路有些路段的限速不同也是如此,都有他的原因在若不是為了安全性考量,又何必去做這種限制然後你的想法,橫豎也已經超速那不如就超到底算了在打算完成壯舉的當下,或者她的想法也正是如此吧......
超速這點批判一下也是對的超速不能被鼓勵就算是P妹也一樣她很有衝勁也不代表她為人處事一定循規蹈矩但想就此大加罰達的也省省吧單車高手下山超速的人也不少究竟是有高道德標準所以不想超速還是平地跟上山沒法超速下山卻也根本沒在管速限猛力的飆捫心自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