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各種時速限制都有相對應的法規跟區域,都是合理的。
在沒有規範時速區域,像是台北市河濱單車道,適用一般市區道路機慢車輛時
速限制,40km/hr。這個要超過蠻不容易的。
在二重疏洪道內,有明白限制10km/hr。請注意二重疏洪道等於是一般市區公
園,公園設計跟嬰幼兒遊樂設施、體育籃球場、休閒大草皮,都是混雜在一起
的,所以很容易有行人小孩小狗或是球,跑到車道上,或是很靠近小學放學出
入口,這個本來車輛一律就要減速了。另外市區公園內騎乘車輛本來就有10
km/hr的限制。
在台北縣板橋往土城三峽方向,有明確的時速限制告誌牌。30km/hr,旁邊有
機車專用道,機車專用到裡頭時速限制是40km/hr,我猜承辦人員就順便減個
10km/hr,變成30km/hr。
看起來以後最可能時速限制是30km/hr。
10km/hr會用在交通敏感區域(根本是小孩子敏感出沒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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