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garneau wrote:
jwenwang wrote:
他是往回家的路沒錯啊...(恕刪)
以下,截自新聞報導內容, 因為怕你沒看到所以copy and paste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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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獲報到場,想帶李男回警局休息,但被拒絕,反要求警方連人帶車將他送到目的地「風櫃嘴」。
員警獲報到場,想帶李男回警局休息,但被拒絕,反要求警方連人帶車將他送到目的地「風櫃嘴」。
員警獲報到場,想帶李男回警局休息,但被拒絕,反要求警方連人帶車將他送到目的地「風櫃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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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學生, 在請求警車解圍後, 有直接往回家的路上嗎?...(恕刪)
錯誤的事講3次還是錯的.
他從台北出發繞北濱一圈,經萬里要爬過風櫃嘴回台北.
回家的路就是經過風櫃嘴啊!難道往回騎7,80公里回家.
我猜他原本以為載到風櫃嘴就可以自行滑下山了,
所以原先的目的地是風櫃嘴沒錯,因體力及氣候或其他想法再改目的地為至善路.
jwenwang wrote:
他從台北出發繞北濱一圈,經萬里要爬過風櫃嘴回台北.
回家的路就是經過風櫃嘴啊!難道往回騎7,80公里回家.
我猜他原本以為載到風櫃嘴就可以自行滑下山了,
所以原先的目的地是風櫃嘴沒錯,因體力及氣候或其他想法再改目的地為至善路.
你的觀念跟這孩子一樣讓人啼笑皆非...
警察要載他回警局休息, 被他拒絕, 因為他想到"目的地"風櫃嘴....笑死人,請問這車是他家人朋友或好心路人甲的車嗎? 這人是把警車當成讓他達成目的的專用車, 這警察太好心, 先載他到風櫃嘴, 這孩子發現連下滑都無力, 再又要求載到外雙溪....你覺得這樣合情理?
我的偏見是,警察應堅持先載回警局休息, 然後連絡其家人朋友來接他, 如果家人朋友實在不能接他, 再載他到最近可以讓他回家的地方(如:捷運站). 警察是社會重要珍貴的資源, 平常大大小小的事也夠讓警察忙的了, 請問, 難道沒有比警車變成他的專用車更重要的事? 或者說, 騎車中途出狀況, 警察資源的運用是否合乎常理的優先順序與運用範圍. 我想大部份的人心中對於合乎常理的優先順序與運用範圍自然有一把尺, 放在這新聞事件上衡量, 大家覺得如何?
還是覺得這警察太好好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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