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rkk wrote:
看你每次回文都只有一句,所以不用標點符號,真是個好方法以免原形不露
我真的是為你著想,不要這麼急著讓大家知道你學識淵博...好嗎?
elsachang wrote:
汽車違停並排比較沒品...(恕刪)
GG柑仔 wrote:
飛翔天堂鳥 wrote:
1.停了速度要在拉回來很難加上距離不夠就停無法帶動速度
2.重踩傷膝蓋
3.公路車高速煞車容易飄
4.脫上卡麻煩,空間和距離不夠脫上卡容易摔車
5.騎車有固定的節奏和速度
6.練心肺
7.沒牌不怕被照相開單
8.喘氣時怕吸廢氣
9.離開機車陣,機車非常靈活很容易啟動和煞車不需要空間以及左甩右甩,公路車起步和煞到停要一定空間和動作所以機車忽然停對後面的公路車很有威脅性,機車在一定的速度下還可以左甩右甩左轉右轉,公路車只能直線...(恕刪)
大大借引用一下 3Q~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堆單車騎士說了一堆理由 (不外乎上面這些)
老實說 關我啥事? 違反交通規則就是違反
理由一堆 講得心安理得~
不然就別騎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