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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5從三芝到淡水就是有這種害群之馬!


isomg wrote:
我們騎單車是在結能,有本事也來騎呀。
多點人騎讓政府才會注意到。
想照我,來呀,我等你,讓我出名吧(恕刪)


沒有人說騎單車不好
也沒有人說騎單車不是結能
單車騎士為了地球好,所以騎單車來結能,我給你豎起大拇指!
單車騎士能騎單車環鳥、競速比賽,也很棒,我沒有本事,我再豎一隻大拇指來稱讚你們,你們很棒!
單車騎士愛怎麼騎,是你們的權利
但是為了單車騎士自己的一時方便或是挑戰自己、超越極限而來違規,我想你們只有被公幹的份

再來.....回這什麼話???
真是幼稚的不得了!!
你說你們單車騎士多有本事,我不相信!
atlaswu wrote:
......單車騎士很少會在每個紅燈都停下車來,但這純粹是因為其單車的物理作用使然。對單車騎士來說,失去動能的感受,很難對局外人解釋清楚。


這是什麼歪理? 我也參加過許多國外的三鐵比賽(自行車,游泳,跑步),當年求學也是騎自行車上下學。 這根本只是單純的偷懶。 只是自行車騎士懶得在多花點力氣開始騎車而已,什麼叫做很難解釋? 本來騎得很順,只是忽然間停下來很嘔,加上不願意在多花力氣騎回原來的速度而已。

那當我開車,在紅綠燈前停下來不也是失去動能嗎,不也是單純的物理作用使然? 相信你也開過快車,忽然間停下來很嘔吧? 還要在花時間力氣踩油門才能回到之前的快感,不是嗎?

這算是什麼理由?

atlaswu wrote:基本上這就像強迫汽車駕駛在每個紅燈前下車然後再上車一樣

有沒有搞錯,這是什麼邏輯比較? 我們有要求自行車騎士每次停下來就要下車嗎?

況且,就算真的是如此不方便,當你們要求路權時,這就是你們要付出的代價。 你們不能同時擁有路權與行人權,然後可以自己隨時更換權利。綠燈時屬於路上車輛,紅燈時變成路上行人。

atlaswu wrote: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物理教授喬爾‧法揚斯(Joel Fajans),曾計算過一個單車騎士以時速八公里的速度通過停車號誌,再回到時速十六公里,會比那些完全停止的騎士節省百分之二十五的能量。

然後呢? 所以自行車就可以闖紅燈嗎? 如果體力不足,或者嫌滿頭大汗上班不方便,那請走路,開車,或乘坐公車。 你選擇騎自行車,那這就是你要付出的相對代價。 總不能魚與熊掌都要兼得吧?

那如果我能提出證明,當行使中的車輛可以以時速20公通過停車標誌,再回到時速60公里,會比那些完全停止的汽車省汽油,那請問路上開車的人可不可以看情形闖紅燈呢? 比起自行車手闖紅燈的好處,汽車闖紅燈更是天大的好事啊,不但能替無數人省錢,還可以減少汽車廢氣排放,更能使全世界的汽油消耗量變慢一些呢。

這樣聽起來對嗎?



最後,開車的人可不可以要求,撞死違規自行車騎士並不需負起任何法律與道義上的責任? 因為,你知道的,汽車快速停止的物理作用使然,而且失去動能的感覺很奇妙,那種感覺很難跟騎自行車的人解釋清楚。 最重要的是,汽車因為違規騎士而慢下來,或緊急煞車,還會浪費汽油,增加廢氣排放,污染大自然。

你們這群熱愛違規的自行車的騎士們,不也是很熱愛大自然嗎? 我們不也是要一起維護大自然嗎? 所以這個條款你覺得如何呢? 不會太過份吧? 很合理吧? 反正地球只有一個,但是世界人口太多,當然是地球優先囉。

嘿,別罵,這跟你所引用的歪理有相似的邏輯喔。


Good-Speed wrote:
今天跑去三芝搶最後一...(恕刪)

管很大的無聊人士

簡稱無聊正義人士?
我打注音,音同意義的字就加減看吧! 閱讀別人的文章好壞自行判斷,但別忘了鼓勵。
aztec0505a wrote:
看了那麼多回覆我只有...(恕刪)


同意
台灣怎麼會有這麼多 積非成是 的怪觀念
闖紅燈就是闖紅燈 連行人都要開罰了 騎腳踏車 ??

闖紅燈 = 違規 造成自己及他人危險 這樣都不知道嗎 ??
今天就是有太多這種人 擁有路權的行人 車輛 過馬路是綠燈我還要注意有無違規車輛闖紅燈
撞到了 還有什麼道義上責任
我開車過馬路 碰到你闖紅燈撞到了 我已經夠倒楣 因為你傷的重 所以我要賠你 ?
什麼東西 .......
耍憨無效 白目退散 重度智障嚴重白痴無所遁形
沒辦法啊~~~

明明就是錯的事

但就是很多人有『積非成是』的觀念阿~~~

SHOEI XR-1100 BAROQUE ☑ (服役中)/ Shoei Z-5 DIABOLIC 3 ☑ (已退役)
小弟自從撞到BMW後騎車就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小心

只希望

不要因部分車友(其實是很多)

騎在路上囂張的跟啥一樣

就損壞外界對其單車的人的觀感

看到騎單車的人心裡就暗罵xxx
為了二遏止自行車闖紅燈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可否請有裝行車紀錄器的各位大大們將有拍到闖紅燈畫面踴躍po上來,讓大家有所警惕
不要有得過且過的行為,紅燈該停就要停不要等到7天之後回到家那就好笑了

chesterhsu wrote:
建議樓主可以考慮去當交通警察
這樣比較有意思 可以檢舉又開罰單
不是在01上抱怨交通問題(恕刪)


樓主的出發點在於警惕同好避免危險的發生
少一些闖紅燈的單車騎士就減少一些傷害的發生

要闖你們就繼續闖吧,反正頂多晚7天到家而已.
開車過去旁邊,開窗大喊 "害群之馬" .....
如果多幾個人對他喊,下次他會顧慮一下要不要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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