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今日大家都騎車去了,沒想到還看到持續有留言
當初聽到這件事情,我知道當下如果要談論到賠償
由於牽涉保險與鑑定,雖然可以私下和解,但也可以請警察處理
既然已經達成和解,雖然和解內容不是很公平的
尤其是賠償範圍理應局限於損壞不堪使用的原零件上
加上折舊率後計算賠償金額,而不是以新零件替換
若以新零件替換之,則舊零件理當交還樓主,因後續還有保險理賠事宜
當然這一切的問題都在,一開始沒有講好
樓主是我的朋友,他也承認的確沒有做好保護自己的工作,多付的理應自我吸收
但我心中那種希望為他抱不平,又不希望戰火傷及無辜人士與車隊的心情是很複雜的
我還是忍不住上來講了幾句
沒有鑑定,基本上這件事情便是羅生門,誰對誰錯不會有結果(就算有鑑定,也不一定有什麼結果)
我不能代表車隊發言,但是我想我們要表達的都表達完畢
貴隊後續也可以對此發表意見,但繼續下去只是擴大損傷範圍
既然這是兩造雙方個人行為,各位也都有其他聯絡方式
我建議雙方車隊人士,包含樓主,儘速退出此討論
這個案例對於雙方車隊人士來講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但其他車友要繼續討論我們不便干涉
而開了這版的樓主,理應要有控制戰火範圍的責任
對象究竟是誰,應該要好好控制才是,可別射錯人啊 
另懇請各位車友,就別在車隊名稱上發揮你們的創意
誠心希望各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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