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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立法強制自行車需戴安全帽

行人也強制戴安全帽吧


因為你走在路上 一堆人以時速高的速度經過 你有機率會被撞到跌倒


以後慢跑也要戴安全帽 因為時速高了
d2211 wrote: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騎機車速度保持在15km/h以下,是不是可以立法免戴安全帽,或不戴安全帽不罰呢?
因為速度不快,沒有生命危險,不需要戴

如果開車車速保持在20km/h以下,又開在慢車道,是不是可以立法免繫安全帶,或不繫安全帶不罰呢?
因為速度不快,沒有生命危險,不需要繫

如果騎個機車或開車到巷口買東西,是不是可以立法免戴安全帽與繫安全帶?
距離這麼近,沒有必要吧?


1.機車可以在瞬間加速到可以撞死人的速度 所以儘管他速度保持在15公里以下

卻不能保證會不會一轉念 油門一催 時速高過60公里

2.汽車亦同!

如果汽機車出廠時就設計成無法把時速加到會撞死人的高速 (例如最高速就是 15 20公里)

當初就不會立這個法!!!

這樣 會不會很難理解?

還是你要說那個阿婆可以轉念起身抽車 瞬間跑出50公里的佳績?

不要跟我說阿婆騎機車一樣慢 為何還是要戴安全帽!?

我剛說了~因為機動車輛可以僅靠油門瞬間加速到高速...
Beyondguy wrote:
據聞數位立委諸公準備提案立法騎乘自行車需戴安全帽?草民認為萬萬不可,此舉不僅對交通安全毫無助益並徒增民怨.這會讓人民認為政府矛頭對準廣大之自行車騎士.藉保護騎士降低交通事故之原因而立法實則是把自行車騎士當做提款機並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何故?


我也認為公立醫師不該為合法職業,此舉對於人民健康毫無助益且徒生民怨。這會讓人民認為政府將矛頭對準廣大病患,借恢復人民健康之原因而同意讓公立醫院開業,是將人民當做提款機、而且有圖利藥商之嫌。


1.若要降低自行車意外,最基本有效的方式莫若騎士遵守交通規則並安全的騎乘勝於不安全的騎乘,如闖紅燈..政府該做的是應加強宣導自行車安全騎乘同時加強執法.


若要提昇人民健康程度,最基本有效的方法就是人民培養良好習慣並安全烹飪食物勝於食用不安全的食物,如麥當勞。政府該做的就是宣導良好的衛生習慣並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執法。


2.交通事故的發生並非未戴安全帽而造成,大多因為未遵守交通規則或安全的騎乘才造成事故,故欲降低交通事故實應相關單位以加強宣導安全的騎乘方為上策.


疾病的發生並非因為沒有醫師而造成,大多是因為不良的衛生習慣或亂吃才會生病。故欲提昇人民健康水準實在應該由政府加強宣導安全飲食及良好衛生習慣才是上策。


3.很多自行車騎士限於經濟因素故以自行車為代步工具要在花費金錢購買安全帽雖區區幾百元然擾民多此一舉的意義更甚於保障騎士.尤有甚者更讓人民覺得政府是將自行車騎士也納入徵稅甚或立法以法之名行將人民騎士當作提款機之實.並讓人民有政府實則圖利特定廠商之柄.故此惡法若通過不僅無法降低自行車事故且徒留民怨.


很多人民限於經濟因素所以以身體為勞動工作,要再花費幾百元乃至幾百萬元看醫師多此一舉的意義更甚於保護人民。尤有甚者更讓人民覺得政府是將病患也納入徵稅甚或立法以法之名將病患當做提款機之實,並讓人民有政府實則圖利特定藥商之柄。故開放公立醫院若是通過不僅無法提昇人民健康程度且徒留民怨。


4.目前世界上有那幾個國家立法騎乘自行車需戴安全帽?又有那幾個先進國家立法騎乘自行車需戴安全帽?若有則成效如何?是否真能降低自行車意外?若無則何以証明騎乘自行車戴安全帽就能降低交通事故?


目前世界上有哪幾個國家立法規定生病要看公立醫院?有成效又如何?是否真的能提昇人民健康程度?若無何以證明生病看公立醫院就能提昇身體健康?


5.要想降低交通意外永遠都是和安全騎乘遵守交通規則為最重要的準則,騎乘自行車戴安全帽若發生意外對於頭部的保護當然有一定程度的安全防護,然而確不能說交通意外的發生成長是因為未戴安全帽所以才發生,如此實為倒果為因.果真如此則不只忽略真正發生交通意外的原因並不能降低或解決交通事故.


生病看醫師當然也是倒果為因。


6.騎乘自行車需不需戴安全帽,實應由騎士個人決定配戴與否?政府無需置喙只需宣導騎乘自行車若戴安全帽對若發生意外能多對頭部有較安全的保護作用而無需立法強制.比較重要有效的是個人的自覺與政府相關單位加強交通宣導安全騎乘並改善自行車道以及相關設施務求讓騎士有更安全的騎乘環境即可,實不宜立法強制騎乘自行車需戴安全帽.


立法讓醫師開業實在不宜。
立委選舉快到了....用選票讓XXX立委反省吧......這次給的刺激還不夠....5都選舉在刺激一次....應該就不會有這些怪怪的提案了吧.....
剛剛想了一想~其實 這已經是哲學問題 而非對錯 需要與否的問題了

個人的內心想法是 政府除了憲法規定以外 本來就不應該對於人民的行為

做出任何規範 (侵犯他人權利者除外)甚至可以說 任何的規範都應該只是建議事項

政府都有義務教導每一個民眾了解其中利弊進而任民眾自行做出判斷以及選擇是否遵守

而不能以任何藉口理由阻礙個人意志執行

就算是吸毒 我都覺得 那沒有罪 政府該做的是 盡一切可能

教育吸毒者 吸毒的危害 對家庭的影響...等等

也許這例子舉的不好 但是 我要表達的是

利用法律規範 處罰 只是政府無能又偷懶的具體表現

我們人民是人! 是人群組成! 而不是"政府的"人民

這棟大樓的人 絕大部分的人 都不反對"戴安全帽"(包括我)

我看到的是 反對"立法強制"

因為 在政府以及立法機關 立法強制之前 有太多的事能做 該做了!

其實...我們差異沒那麼大...不是嗎?
kisaraki88 wrote:
我也認為公立醫師不該為合法職業,此舉對於人民健康毫無助益且徒生民怨。這會讓人民認為政府將矛頭對準廣大病患,借恢復人民健康之原因而同意讓公立醫院開業,是將人民當做提款機、而且有圖利藥商之嫌。
...(恕刪)

大大的比喻…
四個字相贈
「不倫不類」

d2211 wrote: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騎機車速度保持在15km/h以下,是不是可以立法免戴安全帽,或不戴安全帽不罰呢?
因為速度不快,沒有生命危險,不需要戴...(恕刪)

跟速度快不快沒關係。
我猜啊…
事實上應該是各位大大選出的代表,在相關利益團體的…威迫利誘下,為了個人私利,或是政治前途,以國人安全為理由,想出個自以為是的法案。
好~
既然利委那麼關心車友。
我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可以讓想戴的戴,不想戴的不戴,要圖利的圖利,想賺錢的賺錢。
就是呀…
比照流感疫苗免費施打。
政府免費贈送安全帽。
法律條文中加寫個但書。沒戴不用罰錢,以體罰取代。例如:現場伏地挺身、仰臥起坐、跑步…等。
如此一來:
一、商人就賺到了。
二、利委也有個交代。
三、不想戴的最多就是現場做做運動嘛。
四、想戴的人也不用擔心經濟問題而買不起帽子。

條子可以在「體罰」項目上發揮創意,「處罰」沒戴帽的車友。可以在警車行李箱肉放些道具,如跳繩、陀螺、啞鈴、皮鞭、蠟燭…
處罰車友跳跳繩、打打陀螺的。
嗯~
寓教於樂,挺好的!
kisaraki88 wrote:
我也認為公立醫師不該...(恕刪)

這位大哥您的照樣造句寫得好阿!
這樓我實在是越看越心寒, 充斥許多倒果為因或無限上綱的言論, 看了實在難過...
我只希望開車的時候不要被沒帶安全帽的闖紅燈的騎士撞到.
開車的鐵包肉肯定沒事,車子板金也花不了太多的錢.
只是單車騎士少了安全帽的保護,能不能活著站起來,就不知道了
萬一有什麼不對勁,自己違規活該,連累無辜的第三者,才不應該.
M4-PMC wrote:
我剛說了~因為機動車輛可以僅靠油門瞬間加速到高速......(恕刪)

腳踏車亦可靠下坡達到高速
請問兄臺此時該如何處置?

我沒有說您舉的例子似是而非
而且大家各有各的道理,也都很有道理
(當然,某些人的例子真的很無限上綱)
但是現實中就是有這麼多矛盾
大家實在沒有必要強把一些不合理的狀況合理化
在這裡一直鑽牛角尖下去
沒啥意義啦(當然也很精采啦)
最後立法了,大家上路後還不是得像龜兒子一樣乖乖戴上安全帽?
如果覺得事態嚴重,還不趕快動起來反擊?
但大家不要搞錯了,真正敵人可不是在這裡大談贊成或不贊成強制立法的網友

不如實際點,看誰起個頭
發動一人一信塞爆提案立委的實體或電子信箱
或藉重媒體,仿效目前在台中進行中的抗議的模式
或找反對立法強制戴安全帽的立委(其實找反對陣營就好了)
實際發揮輿論力量,施加壓力,比較實際

大家各有各的道理,都對也都不對,但是在這裡殺得你死我活,殺得忘我
對法案通過與否影響不大低

祝大家蓋樓愉快
假設 有2-3百人或更多(蓄意)集體不戴安全帽 又故意不帶證件 警察要如何處理?難以執行的法令只會讓威信盡失 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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