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3751 wrote:
其實小弟還蠻懷疑政府...(恕刪)
而單車比賽不用申請路權就可以任意劃一條比賽路線不必管制嗎?
→已經解釋很多次了...這不是比賽
然後出車禍時再解釋因為是「個人之競速行為所以後果自負」,萬一撞傷路人跟主辦單位都無關嗎?
→因果關係...這是自發性的活動,沒有強迫你參加,這活動也沒有提倡競速行為,萬一撞傷路人這是參加者的疏失、被撞者有自身的保險理賠,然後你怎麼能斷定協會沒有協助傷者處理後續問題。
4028-tp wrote:
看完這個比賽規則.個...(恕刪)
漏洞蠻多的....可否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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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請後來的回應者仔細從頭看到尾,已經解釋這麼多,再有人不明白規則亂入,亂批評
我會站務回報
mas3751 wrote:
恕小弟無法無法認同非...(恕刪)
這活動屬於自我挑戰性質,之前的文章有寫到..沒有排名,沒有獎金
在時間內完成...協會頒發完成獎章,這個活動要是被冠上『比賽』,出事!意外險都沒得賠
危險性的解釋...任何運動都有危險性包含慢跑
協會有明定違反交通規則的罰則
責任自負....上篇文有提到『因果關係』,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方式也是和一般處理方式一樣
而協會角色是應該要協助傷者處理後續問題。
針對最原始的問題,
它也許不夠完善, 但用"吸金"來形容實在是有點....令人難過..
前面已經有有這麼多正反二方的意見, 想必大家都對它有更深的了解
是不是圖利, 關鍵在於辦活動的人有沒有拿到額外的補助
如果有, 那也許我們朝這個方向去追, 以我的參加經驗來看, 的確是看不出來有補助
而如果照某位網友的話說是沒有的話, 那是不是吸金, 我想看的人自己會有答案
至於很多人關切的保險和交管問題,
我們當然能批評說作的不夠好, 可以批評, 作的這麼差不如不要作好了, 這是自由的社會
但是有沒有人能作的更好呢? 一定有, 但現在還沒出現
俗話說知足常樂, 但反過來沒有需求就不會有進步, 這沒有答案, 每個人的取捨都不同
這是一個小眾的活動, 目前能有這個選項可以選, 個人已經很滿足了
沒人「規定要」照法國人的方式辦事,反倒您一直要來規定「不可以」照法國人的方式辦事。
要不然人家依法國的規則在玩這東西,您在旁邊是在跳腳啥?
沒注意自己的主張和自己的行為出現前言打後語的矛盾呀!
從頭到尾大家都很鼓勵你去辦一個自己的規則呀,沒人擋你呀。
你這好像小明在地上一直打滾要媽媽阻止隔壁大雄吃牛肉麵。
(大雄迷之音:啊我吃牛肉麵是干你屁事?)
(媽媽:你覺得叉燒包營養,你去吃呀,我又不會管你。)
發現媽媽不知道該怎麼理你的無理取鬧,還烙下一句「x,敢吃,拉肚子就別去找醫生!」
(大雄迷之音:啊我拉肚子要找醫生又干你屁事了?)
(媽媽:也沒人說你吃叉燒包拉肚子不能去看醫生呀。這孩子腦袋是怎了?)
鴨子呀,還是烤來吃比較省事…
誰?誰?是誰,到底是誰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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