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誹謗罪」的行為人必須指摘或傳述損害他人名譽的「具體事件」。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等。
按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又善意發表言論,且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言論者,不罰。
所稱善意者,乃惡意之對,係指行為人心意之初動,並無惡害於他人之故意者而言。
稱「可受公評之事」,係指依其事件性質與影響,應受公眾之評論評斷或批評者而言。
至於是否屬可受公評之事,其標準如何,則應就具體之事件,以客觀之態度,社會公眾之認知及地方習俗等資為審認,一般而言,凡涉及國家社會或多數人之利益者,皆屬之;稱「適當之評論」,即其評論不偏激而中肯,未逾越必要範圍之程度者而言,至其標準仍應就社會一般之通念,以客觀之標準決之。
以這幾點看來,小弟實在看不出陳述這一事件(真實事件),哪一點構成誹謗了...
「老闆不說話」換成「老闆沒有講話」,語意雖不同,但是是一樣的事實(那就是沒講話),請問就此一事實如何構成誹謗?煩請解惑...感恩
=> 喔!目前沒有攜車袋,你過兩個禮拜再來拿!
=> 老闆!我住林口,沒有攜車袋沒辦法坐客運回家阿
=> ......(老闆不說話)
=> 老闆!你剛才電話上怎麼不說沒有攜車袋?
=> (老闆露出一副令人厭惡的表情說) 你要不要?不要的話六點以後
有其它人要買!!!
看了好久...大致上我也覺得是溝通問題啦
不過..其實我最想知道的是....
樓主的朋友在說...
1.老闆!我住林口,沒有攜車袋沒辦法坐客運回家阿
2.老闆!你剛才電話上怎麼不說沒有攜車袋?
在說這2句話時是什麼樣的態度跟表情....
(我不是要樓主朋友敘述.是指在車店老闆眼中看這位客人說這2句話時的感覺)
我不是在為店家說話..
只是好奇很多人推荐的店家會用這種態度(露出一副令人厭惡的表情)
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會讓他只憑電話就留好車.還提前幫他組裝好車車..
最後用令人厭惡的表情對這位客人說話....(到底是花生省魔術

lacuna0517 wrote:
正要付錢拿車時
=> 咦? 老闆! 攜車袋呢?
=> 喔!目前沒有攜車袋,你過兩個禮拜再來拿!
=> 老闆!我住林口,沒有攜車袋沒辦法坐客運回家阿
=> ......(老闆不說話)
=> 老闆!你剛才電話上怎麼不說沒有攜車袋?
=> 你要不要?不要的話六點以後有其它人要買!!!
同事氣炸了!決定維護自己的尊嚴 二話不說掉頭離去!!!
居然有人這樣做生意 仗著現在缺車的時候擺高姿態
自己的疏忽造成別人的損失(時間&金錢) 卻不試著補償或道歉
總之 現在缺車缺得凶 各位車友要小心購買 免得花錢又傷身...
...(恕刪)
這位開板的小姐
你這完全是不正確的表述 .....
那天在你們買賣時間,我剛好是從頭到尾的旁觀者。(我也是客人剛好在星奇店家)。
你跟你朋友(兩位小姐)買車,從一開始到星奇,老闆拿車出來,幫你們介紹車子摺疊方式,並且調整車子變速打氣裝水壺架等,直到老闆花了好些時間介紹到你們認為OK滿意,然後你們進來,走到後面小桌子要買單的時候,我可是從頭到尾都坐在店門口右邊的小椅子上觀看。
不過看到你的引述,真是讓我驚訝,怎可以顛倒是非呢? 這樣完全對店家是一種傷害。
確實沒有攜車帶(缺貨),當你們提出要坐公車回家,沒有攜車帶確實無法坐公車,老闆聽到也楞住。
老闆沒有說話...(我猜想老闆還真想不出辦法如何讓你們帶上公車).....
下一句就是你們說話了:老闆那我可以不買嗎? 老闆回答: 可以。
老闆不會因為你們說要買,幫你們服務,弄了老半天,然後說不買就生氣的。
或許老闆不太會講話(屬於做事型的人),老闆意思是你們不買沒有關係,不用太在意,等等六點也是有人要來看這台車。
如果星奇老闆對待客人有如你所表述的態度"仗著現在缺車的時候擺高姿態"
那麼幫你們兩位介紹車子,服務的這些事,又算是什麼?? 高姿態的服務??高姿態的以客為尊???
不過話說回來,老闆的應變能力還真是稍差一點,攜帶帶缺貨這點,其實應該有商借之法,只怪老闆太古意。
麻煩下次要抒發自己買不到車子,抒發不爽情緒之前,先想想這句話【人在做,天在看】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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