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pin0720 wrote:
腳踏車硬要叫直行的灰色TOYOTA讓他
TOYOTA不得已只能讓
但是也稍微擋住了右邊直行機車的視野
從錄影的動態來看,對機車而言腳踏車違規越過馬路的過程是完全被轎車擋住,直到被撞到前的那一瞬間。
這跟路邊突然跳出來自殺一樣無法預防,這類肇事有被判無責的判例,關鍵就是證明發現時的可反應時間已超過正常人類的反應速度,繼而無法避免肇事。錄影其實是很好的證據,可以依照進行時序繪製圖示,來證明機車視線完全被擋住,因而排除肇事責任。這樣刑事罪責被排除後,可以在沒有壓力下談民事和解。
由於人身保險有第三責任險支付,可能的談判金額會包括復健期間無法工作的收入替代等,就超出保險公司願意支付的部分斟酌。
當然強硬一點的就訴訟到底,甚至反控腳踏車騎士民刑事責任,不過如果腳踏車騎士認知到自己責任和勝訴機率,或許會放低求償目標,以和為貴。
人身傷害有時是難以避免的,機車的第三責任險千萬不可以不繳(甚至應該加碼人身保障,在這個例子機車駕駛如果只有保強制責任險,自己就可能無法獲得理賠,因為肇事對方是腳踏車而非機車),而單車騎士如常需要在一般公路上騎乘,也應該考慮個人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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