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asafool wrote:一般安全規定是啥?...腳駐是標配才是一個嚴重的迷思!要是真的規定腳踏車要裝腳駐我率先抗議!(恕刪) 那是習慣了而不自覺.若說競賽時不拆腳駐,會對其他車友產生危險.反之,平時單車到處靠或躺,對其他過路者而言也是種妨礙.無論標配與否,這種事批評別人很簡單...但一反求諸已,往往就反諷了.
三腳阿喵 wrote:那是習慣了而不自覺....(恕刪) 其實就規定沒有限制,且普通平常只不過爛一點的車,有什麼好看不起的。又不是拿台電動腳踏車這種大家都覺得莫名其妙的東西參賽。都符合規定了 規定不嚴也只是故意讓它們有機會參加不然我想換前650C後700C報名可以嗎?又不妨害別人,只是不符合規定。
首先我提及貨架流腳駐劉參與競賽沒有限定在鐵人三項吧其二其實鐵人三項有分可跟車與不可者分齡組沒有規定時通常是可跟車再來老是靠壁礙著大家真不好意思誰叫停車環境要建立在單車標配腳駐的前提下呢?我拒絕使用有潛在風險的零件我也有安裝腳跓的車子但是功能是臨停而非久停太會倒車了習慣了而不自覺?習慣為白目之母啊!我們舉目所見都有許多習慣了的行為習慣性逆向轉彎等等積非成是我才不想一一舉例咧!今天你會為了這個話題用一句習慣了帶過去依我看哪天別人抨擊你的作為你也準備一句習慣了帶過去最後我開宗立義表示我覺得使用有潛在危險的零件競賽是白目我才不鳥規則不規則到底打算鬼打牆幾次?車價啥鬼的你又打算鬼打牆幾次還有別打迷糊仗我說的是有潛在風險的裝備車子的規範許多是考量到操縱性等等限制兩輪同直徑不在此列那只是為了限制競賽不要過分走向器材之爭的手法而已
湯可蘭王子 wrote:如果分別為16個人租,每人只騎半小時,這台車8小時為公司賺了.......0元如果是分別8個人租,每個人只騎1小時,這台車8小時為公司賺了.......80元 你算錯了喔...免費的部份都是政府補助,也就是說全民買單~換句話說,公司賺得錢是一樣的~
維克多李 wrote:Ubike的設計是用...(恕刪) 我不會全部引言,大家請洽第二頁看,以下是我自己複製貼上的,本市推動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作為民眾日常生活通勤或休閒使用,並健全公共運輸的最先及最後一哩接駁服務。===================================================================嘖....作為民眾日常生活通勤或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休閒使用不懂為啥持通勤意見的人總是看部到後面那句???他們是不是職業選手我不知道,但我相信很多人練三鐵的真的只是休閒....==================================================================騎武嶺那位仁兄說真的Ubike公司還挺感謝他的,因為短時間內新聞大量報導,讓Ubike能見度變高,只是也有人出來罵這是破壞車子,我想因為這樣所以Ubike沒找他代言吧,但如果Ubike董事長沒豪小(公司有請她來公司上課),她還送了一台不錯的公路車給那位仁兄,而那位董事長也說,因為這件事讓她知道原來Ubike那麼耐操....至於鼓不鼓勵大家都這麼做,我就不確定了,但會做那麼瘋狂的事,又有幾個呢?Ubike一台車的價格沒記錯,是破萬,當然各位也能拿市售類似款來比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