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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 騎單車未戴安全帽罰500元

看来哪儿都一样啊,偶得第一反应也是,是不是这些立委黑了钱?拿了某些人的好处呢

可能是偶有点阴暗的说
台灣的馬路 哪一天才會平整
我們的政府 只會作秀嗎
還是選舉到了 就積極辦事 增取曝光機會嗎
北市 高市 路不平專案有效嗎
立法完成,每個人都要戴安全帽之後,怕照相難以辨認,

所以再立法到監理站驗車領車牌統一管理,

完全比照機車辦理,車燈還要德規規格,.........

以後警察就到菜市場門口等開單就好了,

叫阿公阿媽戴安全帽,比登天還難.....
周守訓      
國會研究室:02-2358-8200
士林服務處:02-2883-9735
大同服務處:02-2556-3258
朱鳳芝
國會研究室:02-2358-6836;02-2358-6376
龍潭服務處:03-480-2450
吳育昇
國會研究室:02-2358-8011;02-2358-8031
北海岸服務處:02-2625-5158
林建榮
國會研究室:02-2358-6331;02-2358-8181
立法委員林建榮服務處:03-937-3535
羅東服務處:03-957-8398
陳秀卿
國會研究室:02-2358-8191;02-2358-6166
鹿港服務處:04-777-8666
劉盛良
國會研究室:02-2358-8241;02-2358-8328
新店服務處:02-2918-5658



老是在這裡放炮也不是辦法.不妨打過去了解一下.問問他們為何有如此偉大的提案產生?

搞有線的是桃園的~搞外遇的是淡水北海的~咦?士林的也有段精采的往事?總監都有帶安全帽~
歡迎參觀DHL快遞總監的部落格~ MY BIKE MY TAIWAN~活的精采!!
盜接有線電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
那我不接有線電視 他從我家陽台拉線過去 我是不是可以剪掉他
又一個幫財團請命的小狗子
那要不要也強制規定騎單車有戴護肘和護膝,我幾個摔過車的朋友,不管有沒有戴安全帽,絕大部分受傷的部位都是手肘或膝蓋,你以為每個人騎車都騎三、四十啊,我們只是騎休閒的,頂多一、二十,不戴安全帽不表示不遵守交通規則,那些全套高檔裝備的,闖紅燈的多的是,平常不戴安全帽也不表示反對戴安全帽,只是要看場合,如果會用比較高速度騎公路或林道下坡,當然也是會戴安全帽,騎到巷口買東西,我是不會戴的,另外,那些說什麼不戴安全帽最好要燒好香的人,我也想跟你們說,你最好也燒好香再走出門.
DHL快遞總監 wrote:
周守訓       ...(恕刪)


+1 這個好

大家應該都聽過王識賢<腳踏車>這首歌曲~

繞啊繞啊繞 繞著咱的愛 踏啊踏啊踏 踏著青春甲期待

甜蜜的滋味 摻著咱的愛 阮的永遠 坑在心內

想像一下這兩位男女主角都帶著安全帽.....
這些提案的立委該不會有接受廠商不少微閣的禮卷吧
您撥的號碼是空號 wrote:
如果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都不會造成傷亡的話
那國家何必訂立法則須強制戴上安全帽??
因為騎機車傷亡率及危險率高太多了
才有強制戴安全帽的必要~
反之~單車有嗎?
大部分的情況之下~單車是一項悠閒的運動
速度慢就不用說了~要騎速度快的重度玩家要不要戴安全帽是在於個人
現在卻有丁丁說要傾向立法強制戴上安全帽
豈不坑殺一堆想悠閒騎單車的人們
騎去買個早餐也要戴~在公園悠哉悠哉的騎著單車也要戴
那我反問你~你確定百分百贊同?
贊同的人都說沒摔過車不會知道安全帽的重要性
我也在騎單車~安全帽的重要性不用說我也知道
但為了坑殺騎單車的人的口袋~這誰會贊同
另外~現在是討論強制戴安全帽的腦殘法規
跟照明設備有啥關係
照明設備是在提醒用路人~安全帽是嗎
從你的言論看來
你不也是強烈指責反對的聲浪
腦殘的政策有沒有那個合理性我相信很多人心裡都有數
從大大因反對而指責與贊同這種腦殘政策的情況看來
我也不知你的程度在哪裡耶


河濱單車道速度會快嗎?一個下午下來還是有人撞車、撞狗、撞路燈、撞護欄
當多了一個安全帽保護,可以使原本流血的事件變成物品的損傷

如果是「騎上單車就一定得戴安全帽,看到單車就要看到你頭上有安全帽,否則現場給你開單500元罰給你爽」,這種規定一出來我一定第一個跑去抗議
問題是,現在人家都還沒規定"詳細"的法規,法案也未經審查通過,就開始臭罵政府、開砲立委,大聲呼喊政府坑殺人民,或者是幫還沒審查的法條,建構它的規定,然後開始罵
這不就是理盲嗎?

早上起床,婆婆媽媽騎著買菜車去買菜,誰要戴安全帽?
參加陽金3P單車競賽,下坡速度高達30多,當然要戴安全帽

照明設備並不是回應你的發文,而是整體文章,您別太自負了
神之軌跡MK-II wrote:
問題是,現在人家都還沒規定"詳細"的法規,法案也未經審查通過,就開始臭罵政府、開砲立委,大聲呼喊政府坑殺人民,或者是幫還沒審查的法條,建構它的規定,然後開始罵
這不就是理盲嗎?...(恕刪)


難道要等到已經立法了才要罵嗎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就是家在公司隔壁,但我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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