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1120_3 wrote:回想當初sars發生時仁愛醫院的狀況就覺得不忍..一群防護設備不足的護士要她們堅守崗位..到現在想起來還是不禁令人唏噓.. 當初決定封院的人也在想, 萬一讓裡面的人出來, 造成更多人感染, 誰要負責?liu1120_3 wrote:那些自許為魔人的正義之士們 "魔人"."聖人"."神人"都是他許的.
gogo71717 wrote:那是早期的作法了,急...(恕刪) 那跟早不早期一點關連也沒有!或許您不能認同,但我認為縮短送醫時間才是第一要務!因為現場醫療處置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誤判的機率也相當高,能作的事不多!
轉角遇到女鬼文章編號: 11469742文章日期: 2009-04-17 20:48個人積分: 16站上有另一位也是消防隊員,他要是100分...你大概會拿幾分呀?呵呵 還真想知道 你說的是哪一位消防人員請支持正名運動!.... 好人需要被表揚 ! 這社會需要正確的榮譽感 價值觀 ....另外..... 你的滿分是一萬嗎?只要認真對工作付出 每個人都是滿分 沒有分啥工作總是有一堆人 寫得很厲害 說得一口好技術卻什麼都不會 什麼都做不到記得之前有次在作繩索上登測驗剛到新單位人生地不熟突然旁邊有個人很有愛心的指導 一直在旁邊說 " 對對對 就是這樣 右腳用力 ......"那個學長還很熱心 一直指導每一個人 到 最後...當下投以感激.崇拜的眼神 ....但是事實卻讓我很窘...因為......那個很厲害的學長 爬半小時了還是爬不上去事後才知道 ... 用說的 他每件都很厲害不知道你是不是跟他看齊?.................................................................版主的開文 只是 提醒大家 喝酒別騎車 ....總是有一堆正義魔人 愛玩文字遊戲我自己也是消防基層人員我能給的建議就只有"" 消防工作歡迎你的加入 ... 但請不要只會嘴砲 ""
標題很直接~~~~請勿喝酒後騎乘單車 勞民傷財 害人不淺其實就是請勿酒後駕車(包含單車)~~~~很正面,雖然我以前常喝酒(現已完全菸酒不沾),但絕不喝酒開車~~內容…以一個從事救護的人員來說…其實寫工作發生經歷的內容是不太好的~~~如果說…每個醫護人員、醫療人員都將週遭發生的事情寫在網路上…會出什麼事,想想就知道了~~~內容寫時應該三思而行,而不是不加修飾的高唱言論自由式的隨心所欲文~~~有些時候莫名其妙的事就來了正所謂…說者無意,聽者有意,很多事情都是一體二面,二極認知就很容易出現~~就常讓人看了覺得一整個瞎
看了樓主這篇文章又讓我想到以前在台北市當替代役救護時的無奈我有emt 2證照也用過HP那台AED從死神手中救回幾個病患~最慘的是我快退伍的半年幾乎都在和平醫院運送疑似SARS病患隔離和消毒救護車~穿隔離衣載送著病患~那種密不透風的衣服和擔心自己會不會被感染的壓力真的很沉重樓主遇到的情況在我跑救護的時候幾乎2.3天就會碰到一些喝醉酒路倒的人~民眾看到打119我們就要出勤在同一時間可能在分隊的管區有人意外或是車禍DOA卻沒有車可出要求支援或是趕緊把路倒酒醉客送到市立醫院再急忙趕往第2現場救護~喝醉酒路倒的民眾浪費救護車資源卻也斷送另一邊危急病患的黃金搶救期~這種資源和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救護人員只能救到手軟和滿心的無奈北市後來成立很多專職救護分隊應該有減少了這一些救護上的困擾~但是其他縣市這種情況還是每天不斷的在發生~消防救護人員很辛苦的請多給他們一點掌聲和鼓勵他們下救護還要打火.備勤.查水源.受訓~壓力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的政府相關單位不改善或重視這些問題~只會操死這些在第一線的救護工作人員
其實版大要說的只是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騎車小弟不才也是醫療業裡的小角色,每當我值班時看到送來醉醺醺的路倒酒鬼....在醫院裡大呼小叫,亂罵髒話,恐嚇醫療人員,在病床上大小便.....雖然我心裡很幹,我還是會幫他處理.....甚至最後病人醒來還會跟我們說"XX,有沒有錢借我坐車回家?幫幫忙的的啦"在花蓮,酒鬼的比率和救護車濫用的程度更是令人嘆為觀止我真不懂,喝酒一定要喝到茫、喝到急性胰臟炎、胃出血來掛急診、喝到騎機車摔到排水溝OHCA、喝到老公殺老婆、鄰居朋友拿酒瓶互毆、沒錢繳健保卻有錢邀朋友喝酒、沒錢自行就醫,動不動就把救護車當計程車~~~說真的,EMT真的是很辛苦,在急救第一現場緊急處理,什麼狀況都有(溺水、酒鬼鬧事、外傷、精神疾病拿刀砍人),偶爾還要"為民服務"出勤抓抓蛇、摘摘虎頭蜂窩,每到假日晚上,和平、新秀、北埔、壽豐、仁里、吉安、花蓮91,此起彼落瘋狂出動...搞的廣東像計程車派車中心一樣,不斷調度各91出勤離題了,重點還是喝酒不騎車,騎車不喝酒
simonst wrote:但主角最選擇用原子筆管直接穿刺氣管,有麻醉嗎? 沒有!! 那有沒有不人道!!?有消毒嗎? 在下著大雨的晚上,我想環境更惡劣,此時要考慮感染風險而不處置嗎?我想答案顯而易見!!...(恕刪) 第一,你看的叫影集,沒刺激的劇情沒人會看.第二,影片中是有把人救起來,但現實生活上要是你這樣做,但沒把人救起來你就準備吃官司吧.出一張嘴誰都會,現實中要以自保為最優先考量,一切以SOP來做就對啦,逞英雄出事是沒人會替你講話的.玻璃娃娃事件你該不會不知道吧....支持開版大.
黑色夜空 wrote:只能說是你愚民..現...(恕刪) 黑色夜空大大,你真的見識過造成大量傷患之重大災害場面嗎?三個人以上是叫大量傷患沒錯,也未免太大驚小怪了點吧?你曾經實際操作破壞剪,搶救過受困傷患嗎?告訴你啦!民國83年Y砲已經開始在玩油壓剪了,光偶親手剪過的車至少就超過250部,921後偶還被叫去行政院吃自助餐(接受表揚)如果再加上協會其他弟兄處理過的,已經超過600部以上,連LUKAS原廠都偷偷COPY我們自己搞出來的推頂桿輔助架剛開始搞的時候,甚至有某個單位還揚言要找機會整我!因為Y砲踢爆了該隊沒有破壞器材所以無法施救的謊言A整整五年耶!寧可眼睜睜看著受困傷患生命消逝,也不願意出動器材耶!而且事後所提出的理由,竟然是當初負責受訓的隊員已經調走,沒人會使用我們這些民間人士經驗雖然不算很豐富啦!但至少見識過的場面,不會輸給您啦!還有啦!很多怪雞絲都是些坊間的愚民先搞出來,然後才商品化賣到公家機關!結果咧!拿出來用過幾次?知道怎樣實際操作嗎?
Jet Ranger wrote:黑色夜空大大,你真的...(恕刪) 當然你的經驗很豐富,至少在看過你發表這篇文章之後才感覺到原來你這麼有能耐!!!那很好,既然你很了解消防這項行業,那你就否應該檢討一下你之前所發表的文章...我不敢說我經歷比您豐富或是怎樣只是我敢說當我在從事這樣的行業,我是盡我最大的力量...921被表揚過那樣怎樣?或許您真的救護技術跟救助技巧真的很強那又如何??請你把這份力量用在該幫助的人身上而不是在這邊炫耀你被表揚過等等的....還有你見過的場面會不會輸誰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在這些場面中你做過什麼協助過什麼病患!!再來我之前待過的分隊我們小隊長他代理分隊長他實力真的很堅強不管事救護或是救災....他在分隊平時訓練隊員就是要求每個隊員分隊器材該如何使用放哪裡都要知道...或許別的分隊器材我們不了解,但是我之前待過的分隊至少已錢東西放哪該如何使用我想我對於這點我問心無愧..再來不管你是民間救難隊或是正職消防隊員,只要進到自己本分都該讓大家認同的....再來政府機關那些高層是大家俗稱的官,所謂官字2個口只會出一張大嘴吧!!!小弟之前在生命之軍發表一些言論,就是因為有抹些人怕被狗官看到而刪我文章踢我出家族....小弟只支持對的一方,小弟從來不向所謂的狗官低頭...消防是個大家族,也是一個為大家服務好單位,小弟只希望大家多多看看消防同仁辛苦的一面而不是大家的謾罵,因為他們真的很偉大....希望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