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1623 wrote:每次都在檢討守法者被害者那裡不對,做得不夠好,真是夠了 這就是台灣交通亂象的幫兇。出了事情開始檢討守法的被害者應該再小心一點、再慢一點。只要找到守法的被害者一點點瑕疵就可以開以刑逼民的大絕招。直接造成大家藐視紅綠燈的結果...(林杯就是闖紅燈怎麼樣,帶種你就撞下去,告到讓你脫褲子)不過,這次事件中兩個主角都有受傷,自行車騎士要用以刑逼民的話,恐怕是沒效了。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路上長看見~不要以...(恕刪) 蘋果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21/596119/101http://www.101news.com.tw/101/101news9237.html民視http://news.民視.com/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5421U06M1YAHOOhttps://tw.news.yahoo.com/%E5%96%AE%E8%BB%8A%E9%97%96%E7%B4%85%E7%87%88-%E8%B6%95%E4%B8%8A%E7%8F%AD%E6%A9%9F%E8%BB%8A%E9%A8%8E%E5%A3%AB%E7%95%B6%E5%A0%B4%E6%92%9E%E9%A3%9B-030200853.htmlTVBShttp://news.tvbs.com.tw/entry/576542騎腳踏車的是一名舞蹈老師顱內出血頗嚴重機車騎士輕傷已返家休養
腳踏車硬要叫直行的灰色TOYOTA讓他TOYOTA不得已只能讓但是也稍微擋住了右邊直行機車的視野有這種闖紅燈硬要叫別人讓他的行人與腳踏車騎士很多會用手勢阻止你.叫你得先讓她過雖然禮讓行人OK.但為何不能等個三四十秒.在行人該通過的時間過呢希望大家交通安全觀念提升.要有一個決心.這一生不管怎麼死法.都不要死在馬路上
看到有回"紅燈時會先看看有沒有車在過去"這種觀念的車友真的.....汽車機車腳踏車行人,有號誌在的時候就麻煩遵守好嗎?每個人都有用路的權利而燈號就是要來管制哪時候是給哪個方向的人使用的闖紅燈就是不對,說別人三寶的時候自己默默的騎腳踏車闖紅燈,這算什麼~~~~~
只要這條「應注意未注意」還在,就會撞死更多人。為什麼?很多行人、騎腳踏車、機車的就是「靠勢」啊,反正撞到你就要賠,管你綠燈還紅燈。剛好遇到衝衝衝的車子,就等著晚7天回家。話說「闖紅燈」這行為是比較有優越感嗎?怎一堆人很喜歡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