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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手牽車的偷車賊

恩,的確有些朋友覺得我同學防衛過當,不過,換做是您,您會怎麼做?我很好奇!

如同上面的朋友說的,大聲喝止?會聽嗎?過去用擒拿?抱歉我不會。當場報警等警察來?那我先去掛失證件比較快。

很多東西,不是在這裡發表高道德言論就可以的,當場碰到的時候,我相信您也會疑惑,到底該怎麼做?怎麼做比較好?但,與其錢財損失,或是自己因為抓賊受傷,倒不如讓對方沒有反擊逃跑的機會!!

這根之前的警察開槍一樣,一定要等到"具體"的傷亡出現後,無辜的一方才能反擊,如果真的要這樣實踐,好人可能所剩無幾了。

總之,今天那人不偷東西,就不會有後續的事情發生,小弟我也因為車被偷而上法院,對方還叫兄弟來嗆聲,還找里長直接帶人來家裡談判,換做是您,您會覺得要同情那些人嗎?

題外話:今天收到消息,前公司同事大白天在八德路上當街被行搶,想想這社會已經亂到如此的地步了,我們還需要對那些竊盜甚至侵害到別人身體的罪犯們同情嗎?
lapdswat wrote:
恩,的確有些朋友覺得我同學防衛過當,不過,換做是您,您會怎麼做?我很好奇!

如同上面的朋友說的,大聲喝止?會聽嗎?過去用擒拿?抱歉我不會。當場報警等警察來?那我先去掛失證件比較快。

很多東西,不是在這裡發表高道德言論就可以的,當場碰到的時候,我相信您也會疑惑,到底該怎麼做?怎麼做比較好?但,與其錢財損失,或是自己因為抓賊受傷,倒不如讓對方沒有反擊逃跑的機會!!

依照您先前的敘述
您的同學"們"不是已經一群人等在那裡,而且已經堵到小偷了?
小偷只有一人,您同學有一群,試問對方要如何反擊或逃跑?

這種情形下只要扭送警局即可
有必要打斷對方的手骨嗎?

這裡沒有人在發表高論
而是就事論事
您同學們算好運,遇到一個笨賊
如果他對您同學們提出傷害告訴
您同學當場從被害人成為加害人
得失利弊請自行衡量

把對方手打斷出口氣,是很爽
不過要是我,我不會這麼做
因為我知道這樣對我沒好處

還有,請不要扭曲我的意思
沒有人對罪犯同情
但是請依照法律程序制裁
而不是動私刑解決
尤其是對方根本無法反擊或逃跑的狀況下



各位大大從不同角度去分析一些事情的意見小弟都一一仔細看過了~
學法律是好事情,從法律分析角度也是好事情. 但是難過的是社會上願意奉公守法的良民總是被欺負,有委屈不能伸,所以也許藉小弟此文一出過去累積的氣憤,想來是合情理的.

跟讀法律的人說法律,這點是說的通的,但不願守法的人,對他們說法條律令,也許就會出現不合時宜的情況不是嗎? 多少曾經學過的公民道德套入現實生活是被稱為"不切實際"的呢? 多少人在曉得律法之後繼續鑽著法條漏洞傷害他人呢? 我們受過教育,於是我們曉得不應該如此做. 但事實上社會上又有多少人受過教育而繼續幹出非奸即盜的事情呢?

法律是死的,事情是活的. 之所以有法律是因為要有個基本的規範,不過也說了是基本的規範,是不是有許多法條在現下是不合時宜的呢? 否則立法院應該解散,因為沒有法令需要修改. 不是嗎?

警察吃案的事情層出不窮,新聞報章大家也都見過,很多人開始自己捍衛自己,因為社會治安已經不是萎靡的警察機制完全控制的住的. 人民也不希望要自己做出自救的行為,也希望就如此安居樂業,不過某些情況與時宜不合,是否還該墨守成規呢?

針對那位大大的同學的事件,個人是不鼓勵的,不過確實...心裡確實喝采了一聲,我不願違背自己的心裡說違心之論,但是個人不鼓勵這麼做,因為如此行為確實犯下傷害罪.

遵循路法規範是擇善固執,追求不同作法是維新革命的開始,兩種作法都有其優勝劣敗,沒有一定好與壞~ 希望大大們可以包容彼此的意見. 我們... 自行車版... 還是和樂的一群吧?!
累積自行車朝聖地:風櫃嘴,羅馬公路,北橫,八日環島. 陸續增加中... 自行車? 騎就對了!
今天這件事情,個人覺得,算是我同學倒楣好了,一來碰到小偷,二來碰到人權達人,反正賊已經抓到了,我同學沒有損失就好。

很多東西不能用比例原則來看,切記切記:殺人需要償命,您有看到現在的殺人犯被判死刑的嗎?大多是無期徒刑巴!!比例在哪?

很多被性侵害的受害者,他們的痛苦無法言欲,留在身上的痛是一輩子的,但那些加害者呢?大不了被判了幾個月後出來又是一條好漢,這些案例常常發生,不需要我在說明。

我想說的是,當社會治安敗壞,法律無法保障善良人民財產安全時,守法的人民當然需要做出一些保護自己的舉動,以確保自己的身家財產安全。

今天這情況,換做在自衛槍械開放的美國,甚至可以開槍,因為對方已經侵犯到您的身家財產了,懂嗎?

後面請大家繼續討論腳踏車鎖和被偷的事情,那些人渣就不再去討論了。

題外話二:您要我相信法律?我不相信,之前提到的我車被偷上法院,您知道法院判決偷車的人什麼嗎?無罪,因為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車就是他偷的,但是我的車就是他在騎阿!!你叫我相信法律?笑死人摟!!
lapdswat wrote:
今天這件事情,個人覺...(恕刪)

法律不彰,所以自己動手打一頓?

或許您覺得我沒受害,所以把話講得很輕鬆
事實並不是如此

您同學是機車座墊內東西被偷
我是整輛汽車被偷(民國89年6月,Nissan All New Sentra)
報了案,到今天還是沒找到
被偷的時候才剛鈑烤換輪胎完,殘值還有二十幾萬吧~

即便如此,若我和朋友一起歹到小偷,一樣是扭送警局
我不會去碰他任何一根寒毛
因為動了他,我會覺得我和他沒兩樣

殺人償命也不見得就符合比例原則
謀殺,過失殺人,業務過失致死都是殺人,一律償命嗎?

每個人的觀念不同,其實也沒啥好討論
只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了
不論是偷東西,或是動私刑
這位大大,等您真的在路上碰到偷您車的人然後逮到後再把您的心情分享給我好了,這樣比較實際。

您也還沒有面對面碰到歹徒,您怎麼就可以預測說您會怎麼做呢?真是厲害阿!!

我只能說,被偷車心情還很好的人,我很佩服,我也希望我有那麼多的時間跟金錢去跟那種人渣耗。

感謝您的回覆,期待您下一篇文章PO出時,偷您車的歹徒已經抓到了,而您也可以分享一下抓歹徒的經過,還有法律還給您了什麼公道。
這個社會很奇怪
不屬於你的東西,不是本來就不該拿嗎?
對不起 不要罵我 是我懶惰 是我呆 沒鎖車 我該死
我鎖了前輪 你可以偷後輪 我兩輪都鎖 你可以砸車子 害你偷不走
你偷的走 歡迎下次在來偷

這個社會真奇怪
我不能有車子 房子 金子 老子 馬子
如果車子 房子 金子 老子 馬子 被偷了
都是我沒鎖好 我沒關好 都是我的錯 不要罵我了 都是我的錯
屬於我的東西 都給你偷 給你搶

因為這個社會很奇怪
我不能有任何東西
大大們也不用爭執,小弟是覺得....
動手動腳真的是不對....偷東西也是不對....
我自己是想說...是他先不對在先,我在動手動他,我是不對在後....可是...他是偷我東西,我是扁他,哪一個比較不好...
其實有的時候想太多,火氣也消掉了.....在美國住了2年........這一邊什麼樣的人都有,有神經病也有很有修養的人!
所以小弟都是一值想說,只要他沒有危害到我的生命安全....我盡量不要去動手..............不過小弟有的時候也沒有這麼有修養,尤其是碰到開板大大的情況....真的會給他腦充血......
有時候多想想,會比較沒有這麼衝動...............想到現在,說不定我會寧願給他偷,而不是動手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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