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918282 wrote:
呵呵,小弟也偶爾會遇...(恕刪)
這個買賣贓物是要負刑事責任的跟此次事件好像差很多,這只是要叫大家小心提防小人,我相信絶大數正直的店家是不會如此搞客人的

不知火很大2 wrote:
這個買賣贓物是要負刑事責任的跟此次事件好像差很多,這只是要叫大家小心提防小人,我相信絶大數正直的店家是不會如此搞客人的,也是希望像你一樣的好車店是生意興隆的...(恕刪)
open獎 wrote:
S公司規定,員工購買零件二年內公司隨時都會抽查,如果抽查不到,會以竊盜論處,這是員工購買福利品時都會知道的規定,所以員工買的福利品大概也不會有人笨到把序號磨掉吧?除非他買完就辭職不幹了...(恕刪)
這家S公司規定員工購買的福利品,
在二年之內應該都屬於公司的吧,
不然怎能以竊盜論處,
換句話說,
只要S公司提告,
我想朋友A朋友B都有因買賣贓物之可能要負刑事責任的唷.
這情形跟小弟說的狀況有何不同呢?
而且小弟只是想聽聽大家對小弟狀況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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