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mankobp wrote:
沒啥好奇怪的!
就算是酒駕要罰 闖紅燈要罰
可是還是照樣有人會犯
奇怪的是 沒有人跳出來說
X的 為什麼酒駕要罰 大爺想死 您管的著嗎?
不過公共場所抽煙要罰
那些癮君子 就跳出來說 違反人權
得為我們這些人設專門的場所
我想 這跟改革一樣 只要和自己的利益相衝突
自然就會有人跳出來反對
政治也一樣 社會現象也是一樣的
見怪不怪了
只是蓋大樓而已!
酒駕是公共危險,關鍵字是 '公共'!酒駕的人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開在路上撞到誰都不知道,和隨機砍人的飆仔原則上無異,單車恐怕再怎麼亂騎也很難成為 '公共危險',適用於你所說:'大爺想死,你管得著嗎?' 的部份是不戴安全帽的單車騎士,不是酒駕。
吸煙更是另一回事!雖不至於造成 '公共危險',但就是比較會影響到他人、影響空氣。因此,抽煙的人不應喊自己的人權被違反,而是他們 (應該說 '我們',因為我也抽煙!) 的人權必須以不妨礙到他人為前提。
我怎麼看都覺得把 '騎單車不戴安全帽' 和 '抽煙者' 或 '酒駕' 放在一起談是極端荒謬的類比。
以一般交通事故而言,單就單車事故這部分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全年交通意外死亡或重傷所使用之交通工具主要為何,這才是要去急需立法修改或規範。顯而易見的,對於一般自動車輛的立法應優先於此事,例如,市售車輛撞擊測試強制公開,車輛安全配備的強制規範,或者全盤修改早已不符現況之交通法規,才是有其急迫性的必要。為何這些都沒有立委積極提案,最大的主因應當是..........(不寫,以免被人轉移話題)。
再者當初立法強制機車戴安全帽、繫安全帶,酒駕開罰,應當沒有人抱著老子不怕死所以你管不著的言論出來反對吧! 請比較自動車輛與人力車輛的差異,所以請勿將兩者相提並論,
所以戴帽是正確的行為,沒人會反對這件事,然而若要針對單車強制規範的話,應當是要經過考量製訂出合理且合宜的法案,例如針對兒童騎乘單車的部分,以制約少數不負責任的家長,避免造成孩童及他人潛在的交通危險,而非草率且全面性強制的規範。
發現大部分同意立法帶安全帽通常都是身邊或自己親身經歷過摔到頭的經驗
(自己摔到 自己痛過 痛過所以吸取了教訓才會同意立法)
不同意立法沒關西~ 到時候死人又跑到電視上跟記者哭訴說怎麼不立法?
(很多事情都是命運 一摔沒帶就是死 別去說今天什麼酒駕沒有什麼配到措施(當然配套也很重要)
今天就算政府說酒駕高過標準執行死刑 我相信你倒楣的時候 還是會被酒駕的撞 因為太多國人有僥倖的心態
想說我今天喝應該沒關西 就跟戴安全帽一樣~ 出去買個小吃 不帶又不會死? (很多意外就是在這時候發生的)
受傷了 去哪? 當然醫院~ 健保誰付錢? 全民買單~ 可以預防的事情為什麼不去做? 一定要等意外發生才後悔嗎?
台灣人永遠都學不乖的啦~~ 花個幾百元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為什麼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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