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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自稱是國家代表隊的選手..個人品德素質之高低請大家評判

通常
pm表示雙方間訊息的交流
故雙方知道訊息往來之特定對象

若其中一人未經原發訊之人同意公告知則違背一般道德規範
因為信任原則他私訊於爾
未料爾公布周知
他若有意公告周知
直接在板上po就好了

我想大家應該不喜歡女朋友把你的情書貼在宿舍公布欄吧
雖然本人並不喜歡這位車手的言論
但是我認為屬於他的東西要送人要拍賣要丟掉
那是他的自由
公開的言論著作可以引述並註明出處作者
未公開的言論則無引述上的問題
哇係阿仲 wrote:
謝謝您的訓示!但是我...(恕刪)


做人原則上要敢做敢當.光明磊落不就是運動員的基本精神基本態度.
我詳細的看完這件事情.也對照了我目前看到的一些年輕小夥子選手.
我的看法是:沉默寡言的選手少.肯苦練的選手少.嘴巴忙的選手多.愛偷懶的選手多.愛抱怨東抱怨西.尤其是抱怨車子不夠好的選手更多.....
沉淪.不是別人給的不是別人加諸的.運動選手讓人尊敬的.是那一身的清白傲骨!!

一個曾是縣隊自由車選手的歐季桑
bhomer大您好~
至於小弟我對於私人訊息的見解如下

1.我所PO出的私訊均為他傳遞給的,因此是屬於我本人的私人信件
亦算是我個人的隱私,因此我將他所PM於我之訊息公佈,在下並無覺得不妥!

2.他所PM於我的私訊絕大部分均為不理性之文章或訊息,小弟將其公佈之目的
只是不想他人認為我在捏造不存在之事實

3.小弟將所有之訊息依照時間順序排列,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看懂!
而不會認為我顛三倒四的胡言亂語

4.他所PM於我之訊息與我女友傳遞於我之情書是完完全全不相同之兩回事
並不可相提並論

5.您說的沒有錯,PM是屬於兩造之間的溝通
但公佈他人對小弟之不良言語,我個人認為在良心與道德上~我站的住腳

6.在網拍上的各種物品拍賣均為他的個人行為,Y拍上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而且~小弟並無意干涉,也無權干涉!
其重點在於他曾經意圖以不等或更高的發票或收據來獲取不應屬於他的......

謝謝您的指教
閣下誤會了
信件乃屬雙方共有
信紙信封屬於你
文字著作屬於他
未經他人同意直接公開則屬侵權行為
信件屬於私函
並非公示公告
任意拆取信件則犯妨礙秘密罪
因為你的信不願被不相干的人得知
人家寄給你的信,只有表達內容是給你知悉的,不可無限制解釋是你的,
公開別人的信息前
你有否問對方的事是否願意為他人得知
況且貶抑別人的品格
無法增加自我道德提升的價值
您可以請教周邊律師相關細節
給您參考
又被翻出來了......本來以為會沉下去。

「天--縫」最新被鞭打的「賣國家代表隊車衣」事件,
於倫理榮譽不符,於法治上卻無虧。

無論大家對他有多少意見,罵也該罵夠了。
「天--縫」已經學乖選擇沉默,就讓它沉下去吧。

1情書和私訊均屬相同性質的函件,在於秘密通訊精神不在於內容,況且他也告知您不要公告,您執意公告已經侵犯他的隱私。當然您可以照您的方式認為,我也不能強迫您接受,我只是表達從觀察者角度的論述。
2我們無權力決定別人該用何種態度去決定他對他的私有物品該有何價值觀,這就是哲學
3本篇我認為值得討論不是這些鴉鴉烏的事,而是在於公開私訊是否道德,挖出來讓小朋友明白也很好,社會價值的崩解來自於信賴基礎的毀滅
bhomer wrote:
1情書和私訊均屬相同...(恕刪)

1.沒經過對方同意擅自刊登文字內容~~~是不尊重的行為,是你的錯
2.在01上可區分:喜歡凸顯個人風彩+車隊喜歡人越多越好的爽感+宅男或宅女(單身"閒閒美帶子")+打嘴泡人士+真的白目無聊的人+少數問事情+少數認真騎車運動的人
3.沒什麼好生氣的???大家都不認識,單純在01上留留言打打嘴泡,私人PM的文字~~你可以不理會啊!管他媽祖宗八代是誰???不爽就不要回,拿別人的生氣來傷害自己,是不值得的,去跑跑步流流汗或去吃頓大餐讓自己好過一點吧!開心點,為一個不認識的人~~~~生氣,可不是"智者"的表現喔!是"愚者"~~~~請保重!
***如果我像你"動不動"就PO文生氣,那一堆愛慕我的情書如果我都公開,那我不就是"花癡"???跟不認識的人~~生氣,"是白癡的行為",這道理~~~難道~~~你~~~不懂???
4.是是非非真真假假~~~管他媽的真假,別人的小孩,你管那麼多,幹嘛!找點讓自己開心的事做吧!
5.在這世界上,你只要很清楚自己要做什麼是"對的,保護自己,不傷害別人",珍惜每一天,把握當下,開心過生活,就很完美囉!
6.祝福你!
**不好意思!我是直腸子,如有得罪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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