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再度證明了大部分的人都是不求事實真相只看自己喜歡看的討論串中,只有少數人真的去看了新聞原文大部分都是看到黑影就開槍了判決明明就是機車6成責任,單車4成只是機車騎士有提出民事賠償,單車騎士沒有法官到底判誰責任重,白紙黑字都寫出來了
lazyworm wrote:判決明明就是機車6成責任,單車4成只是機車騎士有提出民事賠償,單車騎士沒有法官到底判誰責任重,白紙黑字都寫出來了 責任重!不表另一方沒責任1:92:83:74:65:5大家可能提的都是單車騎士自己要小心,絕非一定支持騎士沒錯。將近6:4.......幾乎兩人都錯一樣。單車會沒拿到民事賠償是因為可能(內心想說騎士一定錯60%)可能會自動給錢兩年的追訴期沒提告,反倒被有經驗的騎士告去從頭到尾我自己雖然都不太挺單車,雖然他錯少,但不代表他沒錯。我看到單車被騎士設計了!因為他所有證據都準備好,才提賠償。其實大家想提的就是單車要注意!不要亂騎個人經驗車禍1.警察2.調解委員會(調解),一定沒人承認自己錯,除非很明顯。3.不成,上法院,提刑事(傷害),民事(財產損失例如,車子維修、無法工作、醫院、看護、工作損失等等....)記得,拿發票、拿收據、證明這些話費是因為這件事件引起的。4.不要以為對方一定對,總是自己錯,也不能讓對方獅子大開口(保護自己)。5.刑事(半年追訴),民事(兩年追訴).......有錯誤請指正
popwaret wrote:我就是因為這種騎士斷了一條手我有生之年都要反對腳踏車騎在大馬路上...(恕刪) 遇到不守規矩的騎士,真的讓人痛心路上太多了我開車被酒駕撞,被公車A,小黃不打燈鱉我,被機車嚇,還有腳踏車闖紅燈騎機車、腳踏車更弱勢三線道的省道,一台車都沒有,我還騎在車道的外面,砂石車還是要來鱉我,逼到我快掉出路面,緊急煞車他才慢慢開走,可能他也是看不慣路上有腳踏車在跑吧但如果因為我們吃過虧,就反對對方上路我想路上都沒有車子可以跑了而且在這則新聞裡,事實上機車和單車的責任比,法院判決是6:4我們還是要就事論事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覺得這個也很不合理,這個哥哥落井下石...............................稚子交弟照顧喪命 哥求償判賠70.5萬哥哥離婚後,把5歲的稚子丟給弟弟照顧,弟弟的住家兼汽車電機行發生火災,哥哥的小孩和弟弟的3名子女都葬身火窟,事後,哥哥認為弟弟未盡照顧責任,興訟求償500多萬元,昨天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判決弟弟要賠償70萬5千元。兄弟倆得知判決結果,都表示無法接受。哥哥說:「事後,弟弟連一聲對不起都沒有,檢察官開庭時還滿口謊言,我才告他,請求民事賠償。」弟弟的太太憤忿難平,眼淚盈眶地說:「三哥不盡父親任責任,把侄子丟到我家,也沒給生活費,但我仍像自己的小孩一樣疼,發生火災,我也失去3個小孩,傷痛更大。」這件造成4名小孩命喪火窟的慘劇,發生在前年9月30日上午9點多,當天是星期日,在彰化縣大村鄉茄苳路一段經營的勝發汽車電機行的賴義凱(34歲),和4名小孩在保養廠的二樓睡覺,太太外出買東西。賴義凱聞到異味,下樓查看才知保養廠起火,一發不收拾,他想衝上二樓搶救小孩已來不及,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3名子女和侄子葬身火海,當場傷心欲絕。事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賴義凱移送彰化地檢署,檢方緩起訴處分;但賴義凱的三哥賴義卿不願原諒,認為他把獨子委託賴義凱夫妻照顧,發生火災致小孩被燒死是因賴義凱的過失,他才興訟請求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