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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人、違停、未裝燈…違規單車 北市要罰

石皮 wrote:
單車載人本來就危險,還硬生生的扯到協力車
(這好像原本法令就不準,也沒見人去抗議)
前陣子不就有個學生因為雙載摔下摔死?


單車載人那裡危險
可不可以請你說明理由
並舉幾個例子出來

哦 如果你說的跟我知道的是同一個新聞的話
請注意他們的出事原因是因為
朋友"騎機車"從後方推行
才導致意外發生
並不是雙載本身的問題
看圖專用 wrote:
單車載人那裡危險可不...(恕刪)


1.單車原始設計是否能承受雙人重量?
2.火箭筒形式螺絲是否能承受站立的人的重量?
3.後貨架為貨架,且多半有限制重量,是否適合載人?
4.前坐載人如有緊急狀況是否會影響騎乘者的處置與判斷?
5.撇開體重,是載小朋友,則更應該限制,萬一有狀況,小朋友無法照顧自己

例子你就舉了,我倆都沒辦法證明是因為推行還是因為雙載
畢竟這兩件事情都同時發生才造成這意外

你要雙載,我沒意見,我個人覺得危險不贊成而已...
1. 把自行車路權說清楚
2. 請把 路上噴黑煙的烏賊 清光

要罰我們錢 政府也要做事

我們應該來發起串聯運動
寫信給 這些智障!
RX影像生活誌﹝永飽安康﹞ http://blog.xuite.net/rikichen/rx/
掛在天空看星星 wrote:
北市府交通局科長陳慶誠強調,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仍在草擬階段,希望各界提出看法建議,仍有討論空間。...(恕刪)


我的建議是…
把你換掉!!!
把薪水吐出來!
把稅金還給我!
石皮 wrote:
例子你就舉了,我倆都沒辦法證明是因為推行還是因為雙載


這事件確實是因為機車在後面推行才發生的哦

另外你要說明事情是危險的
總要說出具體的理由
只提出問題然後要人幫你找答案
這樣似乎不對吧
看圖專用 wrote:
單車載人那裡危險可不...(恕刪)

一般的單車,載重好像只有一百出頭公斤!
危不危險,不會是因為一個事件來判斷的......

我個人認為單車雙載很危險!
我們有時一個人爬坡就累了,更何況二人!
常常看到上坡搖擺的雙人組吧!
而且常常看到後面那個用站的,雙手單在騎車人肩上,
我覺得也會影響操控!

其實單車雙載危險的理由一堆,不如哪位說說安全的理由吧!!
金牌屁蔥

對於"火箭筒"的材質沒多大的信心...

小弟唸書時就曾經載過一位同學,經過"稍微"不平的路面時
火箭筒就硬生生的斷掉了 (朋友不到60kg)
好險只磨到"改邊",沒有傷及要害...
我個人覺得路權是該劃分清楚.
人行道:行人專用.自行車上去就該用牽的.以免發生危險(自行車要負責所有責任)
人行&自行車道共用:既然是共用行人擁有優先權.自該禮讓
自行車道:自行車專用.行人就不該佔用以免發生危險(行人要負責所有責任)
若要處罰不該只罰自行車行人違規也要一視同仁
hss68 wrote:
‧載人、違停、未裝燈...(恕刪)

罰很好.因為我承認我有時也會違規.能規範是好事.

戰隼老爹 wrote:
規定一大堆,鐵定有好處,保障守法的單車族..

我比較想知道他們如何測速....


這句話我真的相當的不認同,這種官僚的說法真的令人百思不解

1.限速15KM
自行車道發生車禍常常都是小朋友亂迴轉或是搖擺不定,限速15KM有用嗎?
大家為了不超速,每次騎車都看著時速表,車禍必定越來越多

2. 裝車燈
晚上當然要裝,那白天呢,白天裝燈耗費電池,增加地球污染

鐵定有好處,我想是台北市政府吧,機車族沒路權常常抓違規已經夠可憐了
現在連自行車都要拿來當生財工具

守法的單車族會因為這些法規更安全嗎? 我想很難
亂超車的人他必定時速沒有超過15KM
他可是守法的

這些為了績效來訂定法規的官員,行為真的令人做噁

說不定真的到最後看到一堆鴿子在路上拿著雷射超速槍在開罰

那就真的是丟臉丟到全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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