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皮 wrote:單車載人本來就危險,還硬生生的扯到協力車(這好像原本法令就不準,也沒見人去抗議)前陣子不就有個學生因為雙載摔下摔死? 單車載人那裡危險可不可以請你說明理由並舉幾個例子出來哦 如果你說的跟我知道的是同一個新聞的話請注意他們的出事原因是因為朋友"騎機車"從後方推行才導致意外發生並不是雙載本身的問題
看圖專用 wrote:單車載人那裡危險可不...(恕刪) 1.單車原始設計是否能承受雙人重量?2.火箭筒形式螺絲是否能承受站立的人的重量?3.後貨架為貨架,且多半有限制重量,是否適合載人?4.前坐載人如有緊急狀況是否會影響騎乘者的處置與判斷?5.撇開體重,是載小朋友,則更應該限制,萬一有狀況,小朋友無法照顧自己例子你就舉了,我倆都沒辦法證明是因為推行還是因為雙載畢竟這兩件事情都同時發生才造成這意外你要雙載,我沒意見,我個人覺得危險不贊成而已...
看圖專用 wrote:單車載人那裡危險可不...(恕刪) 一般的單車,載重好像只有一百出頭公斤!危不危險,不會是因為一個事件來判斷的......我個人認為單車雙載很危險!我們有時一個人爬坡就累了,更何況二人!常常看到上坡搖擺的雙人組吧!而且常常看到後面那個用站的,雙手單在騎車人肩上,我覺得也會影響操控!其實單車雙載危險的理由一堆,不如哪位說說安全的理由吧!!
我個人覺得路權是該劃分清楚.人行道:行人專用.自行車上去就該用牽的.以免發生危險(自行車要負責所有責任)人行&自行車道共用:既然是共用行人擁有優先權.自該禮讓自行車道:自行車專用.行人就不該佔用以免發生危險(行人要負責所有責任)若要處罰不該只罰自行車行人違規也要一視同仁
戰隼老爹 wrote:規定一大堆,鐵定有好處,保障守法的單車族..我比較想知道他們如何測速.... 這句話我真的相當的不認同,這種官僚的說法真的令人百思不解1.限速15KM自行車道發生車禍常常都是小朋友亂迴轉或是搖擺不定,限速15KM有用嗎?大家為了不超速,每次騎車都看著時速表,車禍必定越來越多2. 裝車燈晚上當然要裝,那白天呢,白天裝燈耗費電池,增加地球污染鐵定有好處,我想是台北市政府吧,機車族沒路權常常抓違規已經夠可憐了現在連自行車都要拿來當生財工具守法的單車族會因為這些法規更安全嗎? 我想很難亂超車的人他必定時速沒有超過15KM他可是守法的這些為了績效來訂定法規的官員,行為真的令人做噁說不定真的到最後看到一堆鴿子在路上拿著雷射超速槍在開罰那就真的是丟臉丟到全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