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市的公園管理辦法,都將河濱公園中的自行車道像籃球場一樣,定位為「運動設施」,既然是屬於「運動設施」而非「交通道路」,不適用交通規則。由於這項公園運動設施形似道路,於是大部分使用者,採用一般道路通行習慣,變成一種使用上的默契,採用類似的使用模式,可以減少使用上的衝突,但是不代表這是唯一可使用的方式。只是我不認為自行車道對小朋友安全,如果以「道路」的角度來看,公園中的自行車道沒有汽,機車,好像較安全,但是如果以公園運動設施角度來看,是相當危險的,尤其這項設施成人也可一同使用。
只需要勞駕你老大騎中間偏右一點點點點....讓後面的人可以同車道超車...彼此互相不是很好嗎....車隊大聲要人讓道我認為不對...我只就騎車靠邊...不管騎快騎慢都盡量靠邊一點點吧...不是一付我是老大要超車自己想辦法的態度吧....這樣跟拼排騎車有什麼差別
看大家說了這麼多連法條跟規定都找出來了既然嫌別人沒禮貌, 自己也沒打算讓路乾脆以後就都不讓, 想超車的就直接硬衝然後大家上法院就好了, 搞不好還可以讓主管機關另外立法反正每次上路都會遇到喜歡並排騎車, 直接把車停在中間的, 逆向的.......前提是, 感擋路, 感超車的都要耐撞一點, 還要賠得起
我想大家盡量互相啦! 提醒時口氣好些:左邊借過 過了以後:謝謝 可能好些。就像馬路上提醒是輕按一聲喇叭,而不是狂按閃大燈。當然家長帶小孩不管到馬路,到河濱還是要盡到看管責任啦.....我就有在新店河濱(騎完烏來借道河濱回台北....不是專程騎公路車去騎河濱,別圍剿我!)被逆向衝過來的小孩直接撞上前輪,看著他衝過來,我大喊:不要逆向!不要逆向! 我左手邊剛好有車要超過,只好往右停到草皮上(沒勇氣沒技術公路細胎騎不平的草地逃離),已經停下來了,卻還是眼睜睜地看著小男生(緊張不太會操控吧)直直撞上我的前輪........我氣極大喊:叫你爸媽過來!賠我輪子! 小男生快哭了,媽媽遠處跑來直道歉,我也就只好算了(也因為不是Lightweight啦....)......不然能怎麼辦。大家盡量互相啦! 你有你的委屈 我有我的無奈啊!別霸凌慢車,但河濱車道也不算是兒童遊樂場
我不是太介意路跑的朋友戴耳機跑單車道,通常一,兩個人跑一起了 旁邊都還可以超車過去,但是那種6,7個人 或一大群占滿車道邊跑邊聊,你在後面喊: 借過喔! 左邊超車喔! 沒人理!!!!!!! 行人最大!!!氣極了我會大喊:車喔!車喔! 然後故意快速超過(誰沒有情緒?)....然後就聽到路跑的後面大罵: 靠么啊 ^%$@!#所以啦! 真的 假日晚上的河濱少去!我們週日借道河濱回台北走一小段就覺得太危險了(大迴轉的,搖搖晃晃的)就繞出去環河路騎機車道,還覺得安全些genechang wrote:我在竹北我最痛恨的是路跑給我跑在自行車道上,每個人又都給我在掛耳機聽音樂,那才叫白目.
我有小孩 也騎公路車 也常騎河濱車道對於有些網友在河濱上碰到的困擾如慢跑者 老人家散步 遛狗 情侶聊天 或 小朋友慢騎等都是很常見的我的做法就是暫時放慢就好因為只要放慢跟在後面大部分狀況下慢跑的人或是老人家也會注意到並稍微讓開其實並沒有那麼極端到需要生氣的地步當然之前保持的速度會慢下來但哪有什麼關係呢而且當我滑過小朋友的旁邊也會注意到,他們的眼神通常是很緊張的我也會試著跟他們微笑或稱讚他們很厲害車很酷他們的表情也會稍微放鬆何必要讓小孩子害怕呢?好好講他們也能懂如果是併排騎車的情侶只要放慢跟一下通常也會讓出空間就好了嘛那對戀愛中的男女會用輪車的方式騎河濱啊我認為河濱車道99%的人都是以比較輕鬆的心情在騎車如果習慣騎快的車友或車隊願意適時放慢一下速度或許會變成100%都是輕鬆愉快的了稍微放慢不是指不能超車 也不是黏住不放只是犧牲一點速度 延後一下超車的時機點可以順向就順向超真的不行等對向沒車再超喘口氣看看風景有何不好呢?也不就幾秒鐘的時間要很精實地從頭到尾維持100轉或30KM/Hr均速在河濱自行車道絕對是自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