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ze1117 wrote:一針見血~一刀斃命!
台灣要趕上已開發國家的腳步,最大的問題是本質和整體社會的約束力!
Syaoran wrote:
目的,與結果,並不一...(恕刪)
問題在於提出這樣指控的人士有何證據證明他們是因為想紅而選擇使用Ubike?
如果是表達自己的看法,不應用那麼武斷的語句,加個“我認為”或“我猜測”比較好一點
畢竟用Ubike參賽者的真意,外人無從得知,除非有直接或間接的證據可佐證,不然也不過是指控者的私下猜測
PS 若指控他們有省荷包的意圖至少還算是有所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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