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不知道那個空位事實上是你讓出來的(出發點是好的)
如果我是那個女乘客我或許也會想搬走那台車(空位就在我前面我憑啥不能坐,腳踏車擋在這是怎樣)
爭執點就是這個而已
之後的不滿都是由此延伸
以後就照規定行事
不然這種誤會一定還會發生
Ethan.C wrote: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絕...(恕刪)
所以沒單車時它是可以坐人的~
因已經有人坐了,所以車主沒要求它起來在將椅子折起來放單車~
所以車主把單車放在不應該放的走道上~
然後單車旁的地上又被放個包包~
如單車要移這位車主還要請人移包包~
................
所以.....才有後來女生糾紛~
這樣了解嗎?
我老婆之前在郵局遇到插隊狀況,也發生類似糾紛鬧到警察都來,老婆當場大哭打電話求救,我到場處理後[我家在郵局前],警察/郵局主管/現場婆婆媽媽要也要我退縮,我大聲:反問警察她[插隊人]是民意代表是不是!台灣是法治國家不是民意代表家開的!當警察猶豫時我已經拿出電話打110,並大聲說話讓所有人聽到我如何報案的,沒錯喔當警察面前在報案>>>最後去警局喝咖啡時局長說:[這一切都是誤會,摸頭在摸頭...],官阿~官字二個口,丟人都到家噁心死了.
我家小妞蛀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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