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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上武嶺的UBIKE,以單車客而言,其耐心與毅力方面,我個人是給予肯定的。(個人言論,不代表大眾)

難怪有一大堆台灣人住完旅館用得亂七八糟也不以為意
難怪有人住完旅館把大毛巾丟在地上就直接退房
也難怪圖書館的電大家隨便插 門也不用關冷氣隨便流
反正你繳稅最大?
(笑死了 繳個稅一堆人民頭家就以為自己是大爺,你被慣老板操也是剛好)

沒有違法啊 沒有家教道德低落而已
更慘的是一些大聲叫囂認為沒錯的旁觀者
這個社會真的有病
我的看法~不是不行~而是不宜~
公共資源本當惜用~而非濫用~
因為使用者並不是只有個人~
這位車友能騎Ubike這種等級的車上武嶺是很強~
但公共資源不應該是這樣用的~
雖然不至於損壞~
但也讓這壯舉落人口實~打了折扣~
反覆看完這整個討論串以後,不曉得還可以找得到這位瘋狂車友的facebook嗎?

小弟想要當面跟他致敬...他實現了許多人不敢實踐的狂熱

儘管我有這個能力,可是現在沒有實現理想的狂熱和勇氣阿

假如有需要賠償車輛損失的話,小弟可以貢獻5000現款作為資助

追求卓越,成功會在不經意之間追上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20&t=2986144
[慶祝雙十國慶] U-Bike 北宜極限挑戰

誰能告訴我,上面的活動主辦單位是誰??
我對這活動沒有意見,而且非常認同。

但是今天換了一個人騎,就變成砲轟的對象,
請問差異在哪邊?????

1.因為他是個人行為,不是官方活動?
2.因為他沒有換卡踏,官方活動有換?
3.因為他騎比較遠,官方只有在北縣市?
4.因為他比較遜不會用煞車,官方的人比較厲害?
5.還是因為做了一般人做不到的事,葡萄很酸?

我建議看事情要用一樣的標準,
如果上武嶺的人該被譴責,那雙十國慶挑戰主辦單位應該也要對錯誤示範道歉,
不要武嶺事後官方一句來,一句去,
什麼煞車、BB有的沒有的會弄壞,
就是標準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鄉民點燈

挑戰賽!我認同,
上武嶺,我佩服,
車壞要修,就去修吧,少囉唆!
除非你認為車壞和上武嶺有絕對的關係,不是別人搞的,都是他搞的。

最笨的就是這樣一個廣告U-BIKE的機會,
最後變成大家互相攻擊的舞台,
官方不要贏了面子,輸了裡子呀!
每每都會看到一些道德神人批評這批評那的一副自以為很正直 但這些道德神人他們真正到底懂多少
還是他們認為 UBIKE 是紙做的 騎一趟武嶺車就會壞 不說一趟就算騎十趟也不見得會壞~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x4club/
沒公德心+1
U-bike的官網這麼寫:為推廣民眾騎乘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交通工具...(全文請看官網)
請問騎上武嶺是為了短程接駁嗎?應該不是吧
我覺得這種行為跟市立圖書館的網路,拿來打線上遊戲很像
兩者都違背設立的本意,但當事人都說自己符合一切規定
一定要等到館方(或市政府)明令禁止,這種情況才會被改善

好像有大大都沒有騎過ubike都用鍵盤在騎的
連有沒有燈都不知道
如果真的有騎過ubike你就會發現
一台完完全全是好的車幾乎沒有
很多後煞車幾乎都煞不住了
我還遇過最扯的輪胎破掉煞車都歪的
中肯
cgbvcchao wrote:
http://www...(恕刪)
有付租金又正常使用,不是免費,沒把車摔來摔去或當BMX表演特技,
就只騎在馬路上,只是騎遠一點,算是物盡其用,還好吧!

不是鼓勵騎單車嗎? 要不然搭客運坐車上武嶺不就好了!
若還限制騎到哪裡,不就不用出租單車,也不用做自行車專用道, 捷安特也不用賣單車了!

一堆人就得了媒體病,政府官員也不例外!不知是非對錯。
媒體無腦式炮轟,部份腦殘鄉民也以為大家都這麼認為就跟著媒體一起炮轟!?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youbike 的官網,是.com不是gov
這是官辦民營,所有的車輛維修出租都是營運公司自己負責的。
這腳踏車應該不是公務,只是跟一般租車一樣,不同的是市政府
有提供場地跟環境而已。


很多人認為youbike是公物,但那並不是正確的。

是否有人能提供真正的youbike借用規則,是在出租的地方
寫的那些規則,不是網路上放的介紹,
那才是真正你同意要怎麼使永youbike的內容。

租用youbike 只是消費行為,
跟在公共場所用電,修法前被認為是竊盜罪
是完全不同的。

租車是不是按照租賃契約,只是違約與否的問題。
這與道德真的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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