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sonwong wrote:
那請問:國家地理頻道那些野生動物專家,主動去抓蛇,還讓蛇在鏡頭前吐什露牙,請問犯了什麼罪?如果只是看看又放回去應該沒怎樣吧!又不是抓來吃,可以不用搬出法條來嚇人了....不過抓蛇前請注意安全,別受傷了,又得叫救護車.
無知沒有關係,人人都會有不知道的事物。不過前面都有網友把法條貼出來了,還認為人家是搬法條嚇人,這種的我想應該不只是無知了,還是覺得反正被罰的不會是你?
但願樓主真的是認錯蛇,不管如何,還是先把相片刪一刪吧。把保育類動物抓在手上,算不算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不是網友説了算,而是要看官方的認定標準。以往的經驗,被罰的機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