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我們需要目擊證人」-請幫幫忙 謝謝

屏東縣政府:http://www.pthg.gov.tw/tw/Service_Mail.aspx?n=10920

屏東縣警局:http://www.ptpolice.gov.tw/MailList.aspx

這是警方回覆信....多少會有回音的,請大家幫忙!
台端寄給署長信箱的陳情案件,反映「7月4日發生於恆春台26線北上8.6k處自小客車與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案,本案現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相關單位積極處置偵辦中,處理情形將儘速答覆 台端。 謝謝您的來信。
本案承辦人:鍾○○
聯絡電話:0800-033110


----------------------------------------------

處理相關事項的人員來電說:今天到警局...警方態度變得很好....大家加油!
主旨只要修正一下,內容不要完全照抄


好消息!

小方~有逐漸好轉,已經有可以自己呼吸的現象!

大家繼續祈福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7&t=1640749&last=20818349
Kenny0223 wrote:
屏東縣政府:http...(恕刪)



先加油加油 快好起!

------------------------------------------------------


現行法律制度下! 檢察官一定先送過失致死! 公共危險罪也就是飆車這是需舉證的! 你想檢察官有那麼閒嗎? 家屬舉證會比較快啦!
要以殺人罪起訴以目前來看很難! 你要找到肇事者有沒有動機(如部落格說要殺人,心情不好想殺人或是紙條有一些想殺人的字句) 等等, 所以網友們不要太天真了!
一般的公式是 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民事賠償 結束
但是大家的標題還是自行車賽 賽這個字眼是攸關意外理賠,這不得不慎阿!
circusQ wrote:
2010年七月四號下...(恕刪)


這駕駛實在是太過分了
希望車友快點好起來.....

可以快點好起來繼續騎單車......
您好,提供一條可能的線索,

請洽詢有行駛該路段的客運業者,

目前有些業者有加裝行車記錄器,

也許在該時段前後剛好有路到肇事駕駛飆車的畫面.
應該參照以前在泰山收費站的一件車禍案例...
不確定故意殺人...最洽當!!!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來哥 7/31 7:00-10:00 台北縣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 若要參加公祭 請車友著素色服裝以尊重家屬 要騎車送來哥到火葬場約13km 天氣炎熱 請自行參酌決定 心意到就好~
肇事者沒有多少財產 連肇事車都過戶了 可見其負責任的能力 應該是.....無能為力 連道歉的能力也沒有吧! 所以才會希望有強制性的刑罰 而不是民事和解 說起來心酸 26歲 沒正常工作(打零工) 還有錢買車 改裝車 載美妹去墾丁玩 車上當時是2男2女 卻才買那一點點保險..... 到警局筆錄 也不敢說事實 願這四位年輕人 知道什麼叫做良心與天理
目前恆春分局已經很重視此案 警政署信箱也已經很多投訴信了(超過附載了) 請改投訴其他管道 讓政府單位知道騎自行車被撞的無奈! 多一點民怨 大家以後就多一點安心 只是追求改善騎車交通環境 大家都不出聲 政府也不會關心你的!!!!請搜尋強制險是怎麼來的! 今天這件車禍如果連強制險都沒買 我看受害者更可憐了!
7/31日來哥的告別陪騎 純粹自發性活動 自由參加 不想增加家屬的困擾 爭取自行車人權的議題活動 請另外討論 感恩~
Industrial Designer & Bike rider http://tw.myblog.yahoo.com/kuo-biker 自從我騎車之後

迷途鴉 wrote:
應該參照以前在泰山收...(恕刪)


這讓我想起上刑法時 , 甘老師所提的未必故意及有認識過失...行為人的主觀心態......



迷途鴉大大所提是有道理 , 也有判例可循 , 不過...這是指犯罪事實.事證已明朗化 , 檢座得引以起訴之時 ; 可目前

事證還尚在調查 , 且還有其他共同行為人存在 , 因此 , 陳情書裡要求不宜以過失致死認定 , 也未要求應以何罪論

斷 , 而是希望承辦機關能秉勿枉勿縱之決心調查詳實 , 勿輕放其他共同行為人等 , 相信訴求的真正目的已達到.



這裡應該有很多從習法律或從事法律之車友 , 相信都知道現場圖...事故後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人證...

...監視影像紀錄等之重要性 , 證據齊備.事實明顯 , 承辦檢座自然曉得如何據引起訴......



大家的方向都是對的 , 要求查明餘共同行為人 , 亦即揪出同夥人之重要性 ... 讓警方受到壓力 , 積極偵辦 , 如確

能掌握具體事證 , 且讓這些惡性重大當事人等坦承不諱 , 那當然不就......

雖然小弟素未平生.

願陳長來大哥能在另一世界一路好走.

更願兩位受傷的車友, 否極泰來.

在此獻上無盡的祈禱與祝福.

---------------------------------------------------------------------------------

說真的. 這三位車友已經做足所有的自身的安全措施, 發生這種事, 只能說單車騎上路, 性命自己顧.
說真格, 台灣自稱是腳踏車王國, 道路環境 & 交通道德教育卻是跟不上的落伍.


PS. 更願 肇事者陳X賢 與其共事者, 人在做, 天在看, 會有報應.
肉腳單車男的杰克
當初看到新聞時 蠻震撼的

不過看到發生事故的路段 是在那裡 我就想那就不奇怪了

以前去墾丁玩 就有看到一些車子開很快 還一直在超車...

都在心裡罵 這些人 怎麼都不會直接飆到海裡去 死一死算了..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