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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道安會:騎單車 應強制戴安全帽

tom_kaku33 wrote:
就像走夜路一樣,能不出事,是運氣
就像抽煙一樣,沒早死,也是運氣
你想要只靠運氣過日子,我是不反對啦

當然、不闖紅燈、不拿命拼是一定的
安全帽我還是會帶著
尤其是看了一、兩次機車犁田犁到我前面不到兩公尺的地方
我很高興我安全帽有帶,也很高興我用不到我的安全帽...(恕刪)


所以說這不是運氣

並不是說你戴安全帽不闖紅燈 不拿命拼
靠的就是技術

而我沒戴安全帽也不闖紅燈 不拿命拼
靠的就是運氣

只因為自己有戴安全帽
就說其他沒戴安全帽
一樣注意行車安全的單車騎士是"靠運氣過活"

這種說法很不公道的吧
TransBike wrote:
說是機率問題也好.....(恕刪)

你的理論有點怪...
所謂"意外"當然是意料之外=不可測
10次車禍9次快--你知道高速運動比賽中都發生過很多致命死亡
人家比賽之前不也都做過很多安全措施?技術上難道都不好?
速度快.反應時間就短...這可不是技術能避開

你說的好..不要賭運氣
不要告訴自己今天運氣不會那麼差
那你出門戴或不戴安全帽.不也是跟自己在賭運氣不會那麼差.
如同你受過傷的膝蓋.你當初不也認為這檔事會跟你無關?

你在怎麼小心謹慎都很難避免"意外"
戴安全帽不保證不出事.我們的意思事減低傷害

我們車隊就有人停紅綠燈被後方白目女騎士追撞倒地.頭部著地
車友說...還好他有戴安全帽

我不想說服不想戴帽的人啦...只是不戴就不要說.免得影響其他人
http://jeson-photo.com/
如同所的這類討論,最後又是把主動安全和被動安全混為一談

所以強制戴安全帽無意義,不如加強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所以強制繫安全帶無意義,不如大家提升開車的技術?
走路摔到撞到後腦也會死,所以走路也要戴安全帽?

這些不衝突的吧。

我覺得至少做到如果要騎主要道路,就戴上安全帽,因為我不想在萬一撞到腳踏車騎士的時候,從過失傷害變成過失致死....至於騎士自己要不要命?說實在那對我一點也不重要。

如果上了公用的道路,很多問題就不是自己的了,同時也該對別人負責。否則駕照,車種限制那些的,不乾脆通通都取消算了? 就怕不適合的人上路害了別人阿....
JESON WANG wrote:
你的理論有點怪......(恕刪)


我前面討論的是"發生事故""出事"
不是"發生意外"

所以先排除不可測

文章隻字未改
請你回頭看清楚吧

"事出必有因"

行車不注意安全通常才是出事情的主要兇手
Turritella wrote:
如同所的這類討論,最...(恕刪)


很多人會用"運動"的角度
來表達自己認為騎單車就應該強制戴安全帽

問題是單車這東西就是矛盾

也有很大的族群是拿來"代步"的
並不是每個人都用來"運動"

速度龜慢到你們會想罵人
騎人行道的一大堆

所以我先前為什麼提到
那些騎了4, 50 年都沒有出過事情的買菜族

難道你也會跑去跟他這樣說嗎

"阿伯 阿媽 騎單車不戴安全帽很危險喔
出事就不得了了喔!!!"

JESON WANG wrote:
你說的好..不要賭運氣
不要告訴自己今天運氣不會那麼差
那你出門戴或不戴安全帽.不也是跟自己在賭運氣不會那麼差.
如同你受過傷的膝蓋.你當初不也認為這檔事會跟你無關?......(恕刪)


後來我自己覺得發這篇有點"烏鴉嘴"

在此向大家說聲抱歉...

因為我自己沒有注意停車時的足部落地力道
才會傷到膝蓋
總歸還是技術問題
TransBike wrote:
我前面討論的是"發生事故""出事"
不是"發生意外"
...(恕刪)

噗~你覺得事故.出事都是意料中就對了.所以不叫"意外"

我提到我們車友發生停紅燈被追撞的事情你卻避重就輕隻字不回應

建議你啦!!默默去執行你自己的理念就好!
畢竟沒有人跟你一樣有好"技術"可以迴避任何不遵守規則的外力
遇到輕度的外力.安全帽仍舊有可能保命(像是我們車友的例子)
重度外力呢..沒人敢保證(凶多吉少)
不戴呢?....應該只有你敢保證100%沒事

仔細看過你以前發的文章.大概知道你這種人的觀念到哪


所以我咧...就此打住
http://jeson-photo.com/
TransBike wrote:
哈哈哈....我懂我...(恕刪)

您又是何苦呢?
他沒這樣說啊!
金牌屁蔥
會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千百種,沒戴安全帽更是不危害他人安全的個人自主權!
竟然一堆人繼續拿著社會福利的大帽子,硬想要立法壓迫自由人權!

還有人暗詛咒沒戴安全帽的人最好被撞...

這就是現在台灣社會嗎?
毫無尊重他人自由意識的心!!!
http://www.zhe-feng.com.tw/
強制騎乘機車戴安全帽背後有件未證實的笑話....
話說當年行政院長戰哥座車
好不容易因嚴重塞車停了下來
而坐在車上吹冷氣的戰哥
看到汗流夾背的機車騎士
直呼處在熱帶的東南亞都戴了
台灣人民也要戴
於是警察倉促執行取締未戴安全帽
但當時未戴安全帽相關罰則
法律位階是"條例"
實施了一陣子後卻因法院認為未經立法通過
有侵害人民權益
因此有一段時間突然停止取締
後來再經立法院正式立法
當年阿輝伯三讀通過後才正式實施
如果這是真的
是否令人頑爾一笑
後記.....
當立法通過後
當年一樣坐在有冷氣車的警政署長同起效法
避免騎車轉頭後面交通
擬實施機車必須配備照後鏡(2支)
否則開罰
而且乘客必須跨坐禁止側坐
不知客位車友有否印象

*************************************
屆時如立法不慎通過
本人還是會依規定戴安全帽
但如果是附近買個東西
或至鄰居朋友串串門子
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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