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卷卷貓 wrote:為什麼要這樣比?汽機車有牌照登記丟了還有機會找的回來也比較不容易偷,單車呢?搬了就跑!丟了找的回來的機率是很渺茫的,你懂嗎?...(恕刪) 你真的以為牌照登記可以幫你找回車子?汽車丟了通常有2個下場 , 一個是被擄車勒索 , 一個是車子被分解零件進了保養廠, 運氣好一點的車子在,不過音響,汽車電腦被拔走.....隨便損失超過一台單車..!我舉的例子是不很恰當,但就像一堆人想盡辦法要把車子遷進去一樣, 只是要提醒不是你的單車最大......每個人心中定義不一樣,對於一個學生用來通勤的賣場車,他的車對他的重要性會低於你用來運動逛街的高價車嗎?那標準在哪裡?咖啡店就那麼一點大,每個都騎單車來,1 萬的可以遷進去嗎? 還是1萬5的? 還是5萬的?不要自私的認為,別人應該怎麼做怎麼配合! 若我在裡面喝咖啡,我也不要一堆車子在我面前遷來牽去..我也知道單車容易丟,所以我不會騎這種車去自找麻煩和找人家麻煩,最可笑的是那些要求人家貼告示的...真是無言到底!樓主提出解決方案已經算很不錯了,咖啡好喝自然人家會再來,加油!
不管如何~都贏了..贏在大家都能和氣的溝通,不管溝通內容是什麼~不管如何~也都輸了..他們只得另找地方用餐,店長也做不到這筆生意~就好比開車吧~我當然會想要選擇停車方便的地方用餐~即便不開車,也會想要選擇交通方便的地點..這只是過渡期~不怕...
RUN3042 wrote:應該說我運氣太好嗎?今天在自行車道來回都碰到”永福”車隊的!!...(恕刪) \路過,但覺得有點好笑,進來瞧瞧.我不屬於任何車隊,事實上,我連腳踏車都不常騎.但看到樓主的發言,及一堆人莫名奇妙的附和.讓我忍不住想出來說幾句話.笑死人了,指責別人不用提出証據來?樓主可以證明是永福幫的人嗎?如果你不能證明,憑什麼指著別人幫名罵?樓主可以說,在某夜某個地方的車隊,請不要併排,這樣會不會公允些!幫名就像一個人的名字,如果大家都不用舉證,就可以毀人名聲,那和X周刊有什麼兩樣,我懷疑樓主會不會就是X周刊的記者.其它附和的人更好笑了,你們看到了嗎?當時狀況你們了解嗎?只是一群自以為要主持正義的偽君子罷了.在我看來,更是不同幫眾(有人說車隊像幫派),互相攻擊罷了.路人甲發了一個文就要人家倒歉,這是什麼道理?我明天也可以發N封新文章,說"XX幫,不要併排","XX幫,騎車不開大燈","XX幫,騎車不要疊羅漢"是不是被點名的幫眾都要出來倒歉啊?笑死人了.最後想說的是,不要當跟屁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不要只是無的放矢,只是讓人覺得貽笑大方.
我覺得要店址的那些人很奇怪~~怕去了會被人家當"大頭"嗎??只要你們依照你們的意思"沒地方停就換家"...這樣你們還怕會遇到像樓主這樣的店家嗎??如果說是誤闖怕被人家說你們大頭~~那應該是你們先給自己貼標籤了吧..................
有爭議的地方應該是老闆說話的語言以及方式吧明明都不歡迎車友進入,那為什麼不直接了當、清清楚楚的說呢?簡單拒絕的話說的那麼委婉,害這幾位車友還是一再的誤解導致大家還反過來認為是車友強凹老闆讓他們把車子停放在庭院這幾位車友車子的價值怎麼可以跟大賣場的車子一樣的對待呢?萬一停在外面被偷了老闆要負責嗎?還是幫忙看的管理員會賠償?停在冷氣機旁邊吹熱風?那對車子的漆是一大傷害啊!幾萬塊可能對這位老闆來說不是個大數目可是車主對愛車所投入的心血不是光用金錢來衡量的大家不要認為愛車被偷,只要花錢就可以補償的回來車子從買回來,改裝,還有之後出遊的種種回憶都是金錢無法彌補的所以我建議老闆下次碰到想把車子牽入庭院的車友們就直接了當的說"我們這裡不歡迎腳踏車入庭院!"這樣車友就能了解了也不會跟老闆硬凹造成大眾對車友的反感讓大眾都誤會車友們都有大頭症
大家應該每天上下班或上下學都會遇到不守交通規則的機車騎士&開車駕駛,這些不守交通規則的人突然跑來騎單車,就會變的守交通規則嗎? 當然不會。所以這跟單車族守不守交通規則沒關係,而是台灣人的國民素養就是這樣。換個角度,單車運動在台灣才剛起步,路權還不是很受尊重,身為單車族的各位,是不是更應自我要求遵守交通規則,給社會大眾留個好映像,在爭取路權時也才有較好的利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