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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開就要買...

逍遙騎 wrote:
典型的嘴把式你的字眼...(恕刪)


你再說你嗎?

回頭再去把你PO的文 睜大眼睛 再看1次

誰在嗆?

到底是誰先嗆?

lol

你說的話 套在你身上更是好啊

上網上這麼久 頭次看到有人說人不是

結果都罵到自已 這也真堪是一絕啊
最好是經過店員的同意
或者是讓店員自行拆封
這樣才不會產生糾紛

不然把全店的商品都拆了
那些東西要賣給誰呀
kanemochi wrote:
你再說你嗎?回頭再去...(恕刪)


那就請你找出我那一句話說那一對夫妻是對的?
我認為店家說出拆開就要買很不對
那是嗆你嗎?
你難道是店家?
那請問.............如果親吻過女友.那要娶回家嗎??
最核心的點,在於一開始自行拆封物品

其他甚麼~~服務員的態度或物品的價值,也或者廠本以密封等等問題都是衍生出來的

要吵~~~是吵不完的= =

當然詢問後無法拆封了解商品,對這家店每個人心中對會有個評論

只是自己沒有尊重別人,就自行拆封的話

實在是沒有教養的表現~~~~


再者,這位服務人員的態度或許是可以在漂亮一點

這樣跟客人吵,對店家的商譽多多少少也是有影響

大家看了這一連串的討論,大致上正反兩面的比例差不多是八比二左右

這也剛好反應一般店家在遇到澳客的機率

有些店員遇到澳客的機會可能還不是很多,在遇到這種事情時

可能經驗不足,反應過於激烈

只要不是耍流氓(沒有暗指誰喔),我想我對這家店的商譽都還是給予正面的

以上~~個人淺淺淺見
TO 逍遙騎

A掉別人的後照鏡
依照法令要恢復該物品舊觀
所以你要賠一個後照鏡,或是想辦法弄一個對方可以接受的二手後照鏡給人

今天你拆人家東西
是不是就應該要恢復該物品舊觀
或是賠一個新的

恢復舊觀這點
你把別人的盒子拆了
如果對方不接受
你是不是要乖乖買新的賠給他

拆開就要買
當你無故拆別人的東西(使用別人東西)
這算是侵占!??還是竊盜!??
於理於法都站不住腳吧
店家並沒有動用所謂的私刑

店家動用私刑,與法有議的情況下是你偷東西要你賠10倍
或是拆了以後就要賠數倍
這種才叫做私刑

這種事情還真的吵不完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我主張店家只能要求回覆原狀或標求賠包裝
就引來一堆人身攻擊

所有過程都白紙黑字
自己回頭看清楚吧
ytldylan wrote:
TO 逍遙騎A掉別人...(恕刪)


請參閱本人#32的主張
逍遙騎 wrote:
那就請你找出我那一句...(恕刪)

剛剛發現這討論串

小弟認為 包裝 也是商品的一部分

既然開了,不管是不是封的回去,但是你就已經破壞了商品。

在還沒付錢,結完帳。 商品都還是屬於店家的,既然還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就任意打開,這.... 道德方面說的過去嗎?

既然有錯在先,店家要求購買,我想這是適當的。
scream wrote:
剛剛發現這討論串小弟...(恕刪)


同理
後視鏡也是汽車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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