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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捷安特

ASKA2014 wrote:
就我私下了解車主似乎...(恕刪)


麻煩請說明如何辨別下列兩者之狀況

1. 先摔車, 後導致輪圈之形變

2. 先輪圈之形變, 後導致摔車.

以上之辨別粉重要, 因為小弟最近看到的一個有關輪圈變形之國外求償案件也是在如何辨識事情發生之先後傷腦筋, 所以你的辨別方法會對此一國外的求償案件會有所助益, 麻煩你!! .........
沒事多騎車, 多騎車沒事!!
ASKA2014 wrote:
就我私下了解
車主似...就我了解應該是整個摔到形變(如洋芋片一般)
(恕刪)



好像是也!
印象中已前騎$1399的賣場車!
從天橋的樓梯溜下來(至少二十幾階跑不掉)!
只要胎壓灌在50PSI!
好像也沒什麼事!
這車子還是單層圈!

jmmh wrote:
這車主本來就是正常範...業務代表最後說幾句漂亮的屁話後 ,
就沒有下文 了..
(恕刪)


到那家雞排直營店!
總是在門市吹噓他們家的車子最好騎了!
甚至能講出這是公認的!
我有時候聽起來!
就真想罵他兩句!
後來想想!
這公司教的好!
別理那些瘋子!


jmmh wrote:
以後要再買 G車歐...???! 門都沒有...

.(恕刪)



套一句革命先烈影片中的話:
殺了一個中國人並不代表能殺完千千萬萬的中國人!
搞走一個G車人!
後面還有千千萬萬的G車人!
這些人代表什麼?
不想評論!

慢慢的又多看到一些事情的面貌了

所以我覺得大家應該要看到整件事的完整在評價

沒有要幫認何一方說話的意圖
我只希望大家看到事情的完整

多放一些輪圈的照片
多對整件事做出來龍去脈的說明
會讓事情更清楚

是非是人判斷的
真相本身是沒有是非的

我僅有一個ID
不過我知道的還不算少
不知道的部分就需要當事人說明

很詭異的發展.......搞到好像有很大的陰謀一樣.....不就是個輪框.....看無
其實只是想了解G牌 對不同單車屬性保固的定義罷了

kodak5532 wrote:
ASKA你好,我想你有所誤會了

你所說的修理後三角與後變是之前我去中埔山自己跌倒,當然也是我自己花錢付費修理後三角與買新的後變速.

而後來的輪圈裂開是在中福宮發生,當場也有許多人看到.請一事歸一事!

請問難道說之前捷安特有幫我把後三角拿去修理,所以現在輪圈斷掉我該自己負責???

不同時點發生的事情你為什麼要要把它湊在一起?

謝謝指教.

(ASKA兄,無需為了要PO這段文再開一個ID吧,有必要這樣嗎?)


也就是車子之前就有撞過嗎
輪圈也是同一組嗎?

因為一開始以為版主強調車子只騎一個月
所以很自然就認定車子的狀態完好
卻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斷裂

兩件事故可能有關係也或許無關
還是必須要有更詳細的說明
才能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網拍大約一組500到700元
捷安特楠梓直營店賣我1100元
店長還收我200元的工資
因為他們的零件是DIY價格
不含工的
這是我知道的捷安特
如果是公司規定我是沒話說
如果額外收 賺我這點小錢
我想到就會替他們打打廣告囉
雷殘遠 wrote:
網拍大約一組500到...(恕刪)


網拍=水貨 拆車品, 剩餘料件當然很便宜 這些保固都沒有因為序號上就會特別註明了 跟oem硬碟一樣 您要找車場
shimano不做直接保固

直營店= 零售品. 有單獨保固

網拍他有說是公司貨嗎?

像幾個月前台灣很少見到08XT大盤前 零售店也無 網拍就有很多了比SHIMANO公定的零售價少了1/3 那些SHIMANO可是不做直接保固的
先就個人觀點摟!

買手機,泡水機,保固修不修?
不修吧!

當然,有人會說,那叫做不正常使用。

所以重點是,正常使用的定義?

車子可以飛十公分的斷差,
我拿去飛二十公分,算不算正常使用?

這件事情,我想提醒了傑安特,必須用更嚴謹的方式來事先說明「正常使用」的範圍,
像笑話說的,美國微波爐,有標示「請勿烘乾動物」。

這有點悲哀,好像消費者和製造商是對立的兩方,
一定要這樣嘛?
我也想不出解決方法,資本主義必要之惡吧!

另外,請不要把網拍價跟店家價格比,沒有人規定你不可以買網拍,
店家就算不安裝,也有儲貨成本,人事成本。
這樣說幫店家「打廣告」,太霸道了吧!

民主,不是民粹阿!
我的G牌06年 ANTHEM S 機械式碟煞的卡鉗有異聲,寫信去公司,公司就派台南區的業務蔡先生幫我處理.先是換輪組試試,最後判定是卡鉗問題也幫我換了.原本我寫信去公司也是罵說2萬多塊的車怎麼比大賣場的車爛.但經過蔡先生多次來我家幫我處理之後,還教我很多單車知識.我想以後我還是會買G牌的.因為這是大賣場或其他雜牌得不到的服務.

我想問題出在這個業務跟你舉證的方法.一間大公司不會因為那一個輪框跟你過不去.我相信一定能解決的.有異聲都能解決還說斷掉能不處理嗎?
假設目前的討論皆事實陳述下
一般而言,依ISO的精神
客訴成案要有人填寫客訴表
填完依程序會給案號
此後再依案號追究處理情形
而製造商為ISO認證之廠商,理應會依此精神進行作業程序規劃


參考各樓的討論,本案的客訴應尚未成案,理由是
1. 樓主有打給0800,但0800請當事人到原銷售之零售商處作事實之陳述
2. 零售商請了來路不明的人回應當事人,而未明確做事件處置之記錄
3. 製造商未回應進一步處置狀況,應該也查不到這客訴進行到那裡
4. 樓主也尚未更新所接受製造商最新回應,故判斷是尚未有任何的回應

依目前有限的資訊推論0800要當事人回原購買處進行客訴的原因,
可能是當事人受損的物件需要銷售者確認是否為原配備以及確定受損之情況
這樣製造商才能為下一步作業進行找可行的方案
也就是可能製造商要零售商確定當事人受損的物品
在從製造商端到消費者端時沒有受到「污染」或破壞完整性

所以這時零售商的態度是此客訴能否繼續進行的關鍵

依法而言,零售商既然已從當事人手中取得購買價金且已交付契約標的,這個購買契約已成立
所以契約中的要項雙方就要遵守,零售商的售後服務就應依契約進行

建議樓主在下一個大動作前,以不孤獨的方式重回零售商處理性「討論」
並同時作好與此零售商「討論」時的記錄

與在場接觸窗口作瞭解時
交換名片及身份確認是基本的動作,
接下來的「討論」才不會文不對題
依規定錄音、影可以在公開接受的情況下進行
這樣也才能對照「討論」事項查核事後補救措施的進行程序

祝 樓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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