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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邊騎 靠邊騎 靠邊騎???

其實人是感覺的動物,
同意思的一句話,口氣和用詞不一樣感覺就差很多,
我也不喜歡那種不管別人死活、交通規則,一副自己好像很行的那種人或車隊,
不管你今天是騎部二、三十萬的車,或是出國參賽的車隊,
人爬的越高就要越謙卑,不是嗎!?

我曾有次在山路下坡遇到一個車隊,突然有部車從我左後方出現後在我左前方放慢速度,
伸出右手示意要我別靠近或別超車,那一剎那我以為是要找我麻煩的,
接著就出現了有近十部單車超過,我就看懂了是什麼狀況了,
但當下也有點火,你們練車甘我鳥事,我騎的邊邊的,山路還那麼寬,為何要出現一個人限制我的動向,
我就問了那位仁兄一句:『有什麼事嗎!?』
好在他馬上說了一句:歹勢~~也比了一個抱歉的手勢,
頓時火也就消了,
不然我會接著說:『看要怎麼處理,有事靠邊停好了。』
公園嘛~ 自行車道嘛~ 悠閒的騎車嘛~

如果是騎四輪童車的小孩呢
那也是自行車哦
也是有路權的哦 (憑什麼叫我靠邊騎)
只是他的速度跟走路差不多 (所有悠閒騎的大人們都會超車吧!)
而且騎起來搖搖晃晃的
不知道他甚麼時候要停或是大迴轉
(也就是隨時可能會和別人撞車)

請後面的騎士多多包涵



請各位家長們想一想

***** 你竟然忍心讓自己的小孩處在這種危險中?? *****
呵呵
我之前騎河濱遇到一個阿伯也蠻凶的

我騎在一對情侶後面,情侶突然在我右前方煞車,當時我只後往左邊騎,可能我騎時速25公里不夠快,我往左邊騎時後面有一個阿伯也從我左邊超車,超過我時還罵了我一句fuxk you⋯,當下我就加快速度追了上去,從他左邊很靠近的超回去順便問候他,這樣好玩嗎?追他時時速騎到35才追到,實在不懂假日晚上河濱車道騎怎麼快是要幹什麼,騎貴貴的車跟其他人對撞這樣比較爽嗎?
1. 我沒有小孩,也不喜歡很多小孩會吵鬧不休(父母的責任),所以不會拿小孩當擋箭牌。
2. 不是每個人都有當過兵,台灣社會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假設男女比例1:1,加上也有特殊體位不需當兵的男性朋友)沒有當過兵。為什麼在社會上生活需要比照軍隊制度?
2. 同意您說的那些「指令」的確快速有效。不過河濱是「公園」不是「軍隊」,公園是讓所有年齡層的人都可以共享的地方。
3. 「[請借過][不好意思歐]這種不明確的指令 聽者會困惑 」我沒意見。不過既然是要超人家車,如果怕對方會困惑,應該是自己先放緩腳步,等沒有安全疑慮再行超車。叫對方快閃只因為你練車希望不要減速可以強行通過,這是練車者的不禮貌不尊重別人。
4. 承三,在高速公路超車換車道,合理的作法應是打方向燈,確定後方無來車,再切換車道。您的說法像是,就算後方有來車,仍然猛按喇叭(快速理解的指令)讓對方全神注意,然後然後就硬切過去。這是超車者不禮貌不尊重別人。

河濱沒有不能練車,高速公路沒有不能超車,只是凡事總要互相尊重。無法忍受別人慢的,可以選沒人打擾的時段或路段去練,硬要驅趕別人甚至萬一造成傷害,是誰都不願意見到的事。我理解騎車的人都體力過人也難免血氣方剛,但多為別人想想,很多不必要的紛爭其實都不會發生。

TONY1978 wrote:
聽到[快跑][快看][站住][安靜][住手]等快速理解的指令
自然身體會有進入[跑]或[看]或[停]等...的反射狀態 像是軍隊一樣
如果來車講[請借過][不好意思歐]這種不明確的指令 聽者會困惑
這時候可能先回頭看 再考慮要停車還是加速還是靠邊 還是以不變應萬變 反而危險
...(恕刪)
我有兩個小孩本身也騎公路車
一直都是在河濱練車
但我只在平日一大早五點半左右開始騎
騎約30km一小時回家早餐上班
雖然還是有白目的阿伯但人數已經少很多了

假日基本上不管多早都不會去河濱
都是開車到遠一點的公路去騎
像風櫃嘴、北海岸

我也支持樓主
真的要練車不要去河濱
人多路彎又窄非常危險跟本練不起來
外面很多路又大又直更適合練車
真的想在河濱練就要避開熱門時段
而且路是大家的
公路車也沒什麼了不起不懂在囂張什麼
說實在的在河濱騎這麼久沒碰過真正的高手
(自已雖稱不上高手但應該也有水準之上)
夠水準的騎士、車隊都不會挑河濱練車的
(專指北市,外縣市河濱的狀況我不熟不敢講)

dc33023 wrote:
當兵在金六結要步行去『枕山靶場』一定很有同感!!!
靠右側!! 靠右側!!! 靠右側!!!
當班長一喊『靠右側』
右手邊行進中的阿兵哥就要跟喊『靠右側』!!!
行進中的隊伍算是長長一例的,1~2百公尺都會有一幹部隨行在側,一遇有車經過、雙方會車、路又窄時,班長就會喊『靠右側』
隊伍就會應聲跟著喊、隊伍也會更往右邊靠,以利車輛通行也保自身安全。
So~ 靠右側、邊 or 靠右! 只是提醒前方的行車、路人,請往右邊靠攏,以利行車順暢及保自身其他人安全而已。
that's all...


團體裡面的用語 跟 對外的命令用語 相差十萬八千里

車隊自己騎車 不會減速慢行通過 卻要大聲疾呼 叫別人滾邊去讓路
(叫前車 靠邊騎 靠邊騎 靠邊騎 的用意如此)


車隊騎車 大聲疾呼 叫隊友 靠邊騎 靠邊騎 靠邊騎 讓路給機車過 給汽車過

這兩者意義 相差幾萬里

叫隊友 讓路給機車過 給汽車過 才跟你說的當兵口令一樣的意義

Jemshon wrote:
法律條文肯定是有的 只不過很多人都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

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8 月 14 日

第 124 條
慢車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
人優先通行。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
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
。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
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發布科室:設施科
發布日期:2013/5/30

第一為專供自行車騎乘之自行車專用道,其次為人行道上開放人車共道,再者為慢車道。
若非屬前述三類自行車通行空間之市區道路,依法規自行車屬慢車,應依慢車行駛規定,
靠道路右側路邊順向行駛,並應遵守現場相關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

---

原則 慢車要騎在 慢車道
但是 沒劃慢車道的 就騎在右側路邊

這個叫做 一般道路的 右側路邊 如: 所有雙線道沒劃慢車道的馬路
非市區的道路 很多都是 只有雙線道 沒劃慢車道

這法規的設計是以 機車為主 加入 慢車 電動車 自行車之類的
這講的都是 一般所有車輛行走的道路 機慢車要右側路邊

重點根本不是 針對自行車專用道

---
第一為專供自行車騎乘之自行車專用道,其次為人行道上開放人車共道,再者為慢車道。
若非屬前述三類自行車通行空間之市區道路,依法規自行車屬慢車,應依慢車行駛規定,
靠道路右側路邊順向行駛,並應遵守現場相關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行駛。

---

現在講的是 專供自行車騎乘之自行車專用道
結果 卻拿 若非屬前述三類自行車通行空間之市區道路 來舉例?

另外 市區道路 依慢車行駛規定 裡面的慢車 指的是 所有自行車 不是 騎得慢的自行車
我覺得在台灣騎自行車在馬路上還是比較弱勢!
前天騎車也被一台聯結車嚇死了!
我想樓主想說的應該是

河濱應該是休閒踏青的好地方

在這個基礎下,大家應該互相禮讓

要競速的可以到空曠點的地方去練習

沒必要這樣指揮他人讓道

更何況是對小孩子提出高難動控車的需求
(我覺得對小孩子要求貼著邊線騎是一件很難的事)

粗略的話一下示意圖,正常狀況如下圖

(紅色是預留小孩控車不穩的距離)

對於提出小孩"靠邊騎"大概就會如下圖


小朋友只要龍頭沒抓好就出去了,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況且我只畫直線,在彎道的話小朋友一定更難控車

樓主也有提到,大多數的車友都是趁空檔安全超車

所以應該不是不讓,只是小朋友不太好控制罷了

況且明知道河濱是休閒路線,為什麼要騎這麼快??

難道你會在高速公路開外線逼前面的車開快點??

然後前面的不讓就狂閃大燈狂按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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