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敝人無交通事故級意外,七月三十一必到。靠旗也許做得出來也許做不出來…諸君商量出個辦法或行動準則來,大家好跟著搖旗吶喊一番!我真的希望至少看到那雜碎伏法!貓的…一死二重傷還讓他這麼爽嗎?(恆春有"春吶"…咱們這叫"夏吶"…不知道釘宮來會不會更有人氣?)
警政署信箱已滿載 警方辦案態度與偵查方向 皆有很大的改善 大家的努力沒有白費接著請大家轉向國民黨金秘書長 他也是熱愛三鐵運動http://www.kmt.org.tw/hc.aspx?id=49繼續投訴 請他改善國內自行車運動的環境安全 交通事故的認定 關懷受傷與往生的本次事件受害者嚴逞肇事者 以保障廣大的單車運動者的生命安全! 也許路上出現自行車 會讓開車者有點不方便 可是 騎車的人也是一條人命 騎車的人被撞總是受害最大 這種觀念公家單位不推動 誰去做?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陳情信回覆巫先生您好:您於99年7月8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在屏東縣舉辦之法國自行車認證活動,選手陳長來等3人遭車輛撞擊」等情1節,茲答復如下:(一)有關該項活動發生不幸撞車事故,本部深表遺憾與難過,並譴責肇事者。尤其對於不幸的車友,本部亦特表惋惜。(二)本案已責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調閱路口監視器,妥善蒐集、檢視各項證據,倘有超速、競速危險駕車之情事,會將全案連同相關事證函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力求勿枉勿緃。(三)各類團體舉辦各項活動,如有使用道路,為求安全、圓滿,請事先與當地警察機關聯繫,俾規劃、部署勤務管制疏導交通,確保安全順利。警察對於各類團體所舉辦之活動均有安全維護的責任,對於不法或違規的行為,必予嚴正執法。(四)為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飆車),本部警政署已策訂「警察機關防制危險駕車(飆車)勤務指導計畫」,要求各警察機關據以檢討並針對轄區過去發生或可能成為危險駕車(飆車)路(時)段,針對當前「飆車」衍生之犯罪態樣,研提相關防制作為,因地制宜規劃勤務部署,強化「事前防制」、「現場作為」及「事後處理」之作為,督飭所屬單位確實執行積極防處,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交通秩序。(五)另為遏止本(99)年暑假期間青少年危險駕車風氣,本部警政署業已函發各警察機關同步規劃暑期全國擴大防制危險駕車勤務,統合刑事、少年及交通等業務單位,擇平時及例假日等易聚集危險駕車時間,針對所轄易危險駕車路段(口),規劃執行全國性「專案同步」及「重點常態性」勤務,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交通秩序。(六)另有關自行車路權法令、危險駕車及肇事刑罰部分,因屬交通部及法務部業管,業移由該部依權責辦理。謝謝 您的來信,並敬祝平安如意!三位車友屏東追撞事件,大家一起一人一信陳情信活動,我已收到總統府,行政院長,內政部長,警政署,台北縣長,屏東縣長,屏東縣警察局的回覆信,政府高層已有看到聽到我們的心聲,,感謝好友們的幫忙與支持,現我們靜待司法公平審理,讓陳肇事者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