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
怎麼說........(恕刪)
這位車友的影片說明了一切
不用太多言語
一切都是個人作為
而 米咖 更寶貴的是沒有因此追逐或擾亂自己的行車節奏
單車這樣"呼嘯"真的很傻眼
更傻眼的是伺機而動
好像一定要試到捲進去才知道嚴重性
不過或許他覺得這樣很刺激
就各人造業自己擔吧
jaychang wrote:
建議政府 治標的方法
在北宜公路沿路住宅前後1000公尺加裝減速條
車輛經過都得減速 硬要高速衝過去的話
輪框就讓他毀了吧
renter wrote:
從政治面來看的話,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