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自行車道上嬉戲的小Baby.....

Tim1995 wrote:
我認為不是還有有風度...(恕刪)

睜眼說瞎話..就如你所說的沒規定只有自行車可使用,行人可使用,大家都認同,行人不用遵守交通規則?道路交通法是這樣規定的,一個遵守交通規擇得騎士跟一個遵守規責的行人,會有意外發生嗎?你硬是認為行人想怎麼走自行車道就怎走..行人優先你把他括大成隨便,如果你認為放綜小孩在自行車道跑阿玩阿甚至走在路中央也對你就盡管這樣做,沒人會阻止你,要是我我絕對會把小孩牽在身旁或帶他去旁邊草地走不會讓他冒險,我想你應該是個冒險家..只能告訴你出事了別哭..扁了騎士.獲得賠償.法庭勝訴你一定贏(法律上騎車的不管對或錯都會背上過失這條罪只能自認島楣).痛的也不是你,可憐的是baby
神岡~小益 wrote:
睜眼說瞎話..就如你...(恕刪)


我認為不是的道理很簡單
看清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 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你應該看過很多人在河濱自行車道慢跑做晨間運動的吧
非假日上課時間還有許多學校帶整班學生來河濱自行車道一字排開做運動的
到底是這些跑步做運動的人不守法
還是問題出在你們動不動就喜歡搞個法條無限上綱

在01單車版
類似的議題向來不缺貨
到最後也很容易變成一群同好關起門來自個爽
大家立場都一樣
愛怎麼講就是什麼了
道理很簡單
會來01單車版的大多是單車族
一般人根本不會來這
你們聽不到其他不同角度跟立場的聲音
這兩年來我已經不敢穿車衣車褲騎河濱自行車道
就是深怕被歸類成大頭的單車族
你們用各種方法講贏我也沒多大意義
車友只是小眾
有機會去看看去聽聽一般大眾的看法與意見才是客觀
而我只想當一個受歡迎的快樂騎車族
被人貼標籤討人厭的感覺才是最差的

說什麼法條規定....這是其次
遠離危險----------這才是首要考量

一個小孩在自行車道行走--------合法且為其自由

這是危險的

為何要做這種合法但危險的舉動??
這才是本篇探討的主要用意吧

一味討論合不合法..合不合於規定 ,毫無意義

不會游泳的人去大海上游泳-----法律無明文禁止

作這種危險的事情要幹嘛?
唯一合理的解釋
找死
引用Tim1995所訴:與人為善就當是留給小朋友一點點稍微可以解放的活動空間....然後一堆人搬出一大堆大道理....

不用大道理,以我一貫現實狀況統計分析方法,探討一下自行車道上有嬉戲的小Baby問題,
1.那自行車道是否太寬大了,所以才會有小Baby上來嬉戲,太窄時連車都不太夠走時,行人都不太上來了,更別說有人帶小Baby上來(一下子小Baby都滾掉出路邊了)
2.自行車道(亦或是人行道)既然那麼寬大,那應該有足夠空間劃分出自行車專用道及人行道吧,有關政府單位是否應該.....
自行車除了公園內的自行車道外,還有很多其他道路可以走
光是這樣想,我就覺得公園的自行車道車子還是應該多禮讓人比較好
畢竟,公園不多啊!
謙卑一點,很多問題就不是問題...
越高度文明的地方,大車讓小車,小車讓人...尤其是小小人
Tim1995 wrot
車道跟自行車道當然不同
車種不一樣當然結果就差很多
前面很多人頭大到把自行車道無限上綱比擬到一般車道, 鐵道甚至高速公路
有人會那麼白目到帶小孩去上述車道玩耍嗎??
有的話那父母該去看醫生了
越是無限上綱只會突顯個人的大頭症的病況越嚴重而已
喜歡辯解的人有空真該仔細去看看家附近的自行車道沿路所設的立牌
行人在自行車道上並沒有規定該怎麼走 (還能怎麼走, 難道是跳八家將??)
要怎麼樣走才算不是大搖大擺當自家客廳呢??
別一廂情願或自行揣測就算數
嘴裡高喊禮讓, 心裡卻滿是不滿與看不慣
不知這是不是另一種大頭症的症狀
至少是蠻兩面虛假的

腳長在你身上
大腦控制你的腳
遠遠看到小孩子就用你的大腦告訴你的腳放慢並離遠一點
閃一下不就海闊天空了
有那麼困難嗎??
與人為善就當是留給小朋友一點點稍微可以解放的活動空間
這樣才是真正的禮讓與相互體諒
這樣不好嗎??
其實也只不過就是一念之間
稍微閃一下就過去了
有啥好爭的
即便路上發生點小事故
受到教訓的也是當事人小朋友
那也是個成長中必經的過程
有必要發這樣一篇 "自行車道上嬉戲的小Baby....."
然後一堆人搬出一大堆大道理
最後再來個 "相互禮讓" 或是 "相互尊重" 當做完美的結尾
有那麼偉大嗎??
說穿了不就是看不慣在自行車道上所有無關騎車的人, 事, 物, 狗
跟騎車有關的車速太慢, 併排聊天的, 大人帶小孩的......也統統看不慣
最好把自行車道搞到像高速公路一樣有最低時速限制
種種的一切其實症狀都一樣
是啥症狀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要是真的那麼憤世嫉俗
那就避開塵世中的擁擠
往山上去尋找寧靜吧(恕刪)


任何人看到你說的
都會覺得憤世嫉俗的人是你

搞清楚
發文的不是我
你憑什麼用這種口氣責備我
你以為你是誰
自己觀念不正確
還要教訓人
奇了怪了
那麼看不慣
就自己去山上啊
鬼叫什麼
莫名其妙

YAOLEE wrote:
自行車除了公園內的自行車道外,還有很多其他道路可以走
光是這樣想,我就覺得公園的自行車道車子還是應該多禮讓人比較好
畢竟,公園不多啊!
謙卑一點,很多問題就不是問題...
越高度文明的地方,大車讓小車,小車讓人...尤其是小小人(恕刪)


除了公務車之外
公園是不准車輛進入的,
當然也包括自行車
所以公園裡也沒有設自行車道

在市區
除了人車共用標誌的人行道外
自行車是不得在人行道上騎乘的
只能在馬路上和機車、小黃、停站公車共用車道
還得小心突然穿越馬路的行人
以及沒看前後就突然打開的車門

當然
市區近來劃了一些自行車道
但未盡理想
通常車道中間會出現地下道、大樓梁柱、電線桿...等障礙讓人練習越野
還有行人也會捨人行部分而走在自行車道上

再就是近來大家多半都會去休閒騎乘的自行車道
但有些行人還是捨行人步道
成群悠遊自行車道之中
與車爭道
造成許多危險
樓主遭遇便是一例
許多網友亦有類似情況
您細讀便可了解



大家來腦力想像激盪一下吧:
想像一條道路旁邊緊鄰著一條河流,你是父母帶著小Baby在路上行走,此時你會隨時注意著小Baby,不要走歪掉入河裡,甚至一靠近路(河邊)你都會迫不及待把他拉回.
同樣的情景一條道路,自行車道路上有自行車行走,你是父母帶著小Baby在路上行走,此時你會.........
道路旁邊緊鄰著的一條|河流是自然現象,自行車道路上有自行車行走也是自然現象,同樣的父母看待自然現象確是兩種不同的解釋,這是為何?要是我他們都是一樣的危險.
不就是在自行車道上看到有人,請騎車的減速慢行這樣簡單的道理而已嗎?
騎慢一點不行嗎?
為人父母的在親子散步活動時多注意前後來車並且保護小孩會很難嗎?
非要你趕我我趕妳才能解決事情嗎?
河濱公園不是公園嗎?
我人住嘉義...嘉油鐵馬道上散步的人比自行車多太多了,還有在一旁跳舞的哩

騎車遇上人,越有保護優勢的就更應該尊重對方

大車讓小車,車讓人,不用法律明定...那社會不挺和諧?

謙卑一點,社會會更和諧

口水?少一點吧...每天看新聞就夠多了~
YAOLEE wrote:
不就是在自行車道上看到有人,請騎車的減速慢行這樣簡單的道理而已嗎?
騎慢一點不行嗎?
為人父母的在親子散步活動時多注意前後來車並且保護小孩會很難嗎?
非要你趕我我趕妳才能解決事情嗎?
河濱公園不是公園嗎?
我人住嘉義...嘉油鐵馬道上散步的人比自行車多太多了,還有在一旁跳舞的哩

騎車遇上人,越有保護優勢的就更應該尊重對方

大車讓小車,車讓人,不用法律明定...那社會不挺和諧?

謙卑一點,社會會更和諧
(恕刪)


自行車看到人小心禮讓
行人也多注意前後來車保護小孩
這就是雙方該做的事
可是對某些人來說
卻溝通不了的地方啊

自行車再慢
它還是有一定的速度
騎車的人再小心
也無法控制每一個意外狀況
所以
行人自己也要負上注意路況的責任
也要尊重自行車道上的車
不要覺得愛怎麼走就怎麼走是應該的

現在問題就是有的行人還是把自行車道當做行人專用
歧視自行車
只管自己高興
也影響了車流行進
也造成騎車的人與自己的危險
可是他們卻完全認為是別人的責任
這個觀念是傲慢且大錯特錯的
樓主遇到的父母,和樓上有些網友,不就是這樣認為嗎?

只有雙方都謙卑下來,社會才會和諧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