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原來我一直在超速

噴農用的話應該就不受限制了吧@@
限速10km/hr,那不是不有比照汽機車有多10km/hr的寬限值呢?
那就是20km/hr了^^
十公里,真是太誇張了
我下車用牽著走都比較快
那還不簡單,不要騎腳踏車專用道就好了...
這個規定應該不會強行取締,執行上有困難。
不過如果萬一在車道上肇事致死傷,提供場地設施的政府才有理由免責…,相對地肇事者因為當然超速於是有過失責任。
這個法規大概只適用二~三歲小公主小王子的三輪車的車速吧! 真是不知民間疾苦.
如果我沒記錯
10KM是歐吉尚我爬山上波的速度
(請不要討論我騎的快或慢,以免淪為口水戰)
平常跟團在高雄從元亨寺上忠烈祠
好像就是這個速度
我不是勇腳也不算是肉腳了
(因為天天夜騎,快四個月了)
有時候還跟女車友說不準給我超車
這樣歐吉尚會很沒面子
結果這個小女子在後面給我大聲喊:騎快點
唉!
真是標準的外行領導內行
設計三不像的自行車道
隨便劃兩條線,中間噴個自行車LOGO,就是自行車道
現在是給你定速度
請問每台自行車都有碼表嗎???
碼表是每台自行車的標準配備嗎??
不然我哪知我騎多快???
唉!搞笑!!!
我是Arthur。亞瑟 ★☆ 天下本無事,沒事多騎車,多騎車沒事 ☆★
一折 wrote:
那還不簡單,不要騎腳...(恕刪)


不騎專用車道萬一肇事肇事原因會被寫成"不依規定行駛專用車道"別人就可以免刑責了.
限速十公里,那以後在自行車道上看到狗狗,那就只能"怕著等了"!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
kitty&wally wrote:
限速十公里,那以後在...(恕刪)


超速是對國家社會不忠
被狗咬是不孝

自古忠孝難兩全呀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