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用私刑還是不妥.....違規該罰 但就算政府龜速 也不該由民眾私下來給予教訓如果大家看不爽的人事 都用自己的蠻力來解決這...很難預測我出門做了哪件不起眼的事 卻引人看不爽 而遭受暴力相向社會不也越亂.....大家還是文明一點的好雖然依舊有白目小聰明自以為賺到了停車費那是他們尚未進化完全囉
w.c.teacher wrote:白目違規的人,的確很...(恕刪) 那我也來一張~騎車時被一台機車逼過~~後來呢~那台機車騎上內湖運動公園......是從車道上去有三層樓梯那一處....(位於內湖園區到松山這一段的車道)看到很傻眼......可惜無圖..來不急拍.....這張照片不知道能不能舉發..超想舉發的...
baby69410 wrote:腦海閃過一個念頭~那台該不會是贓車被丟棄在那吧~是的話真是雪上加"磚"阿~一般正常人類因該是不會這樣停的吧~純粹突然閃過的想法~~...(恕刪) 擋風玻璃上有遮陽版理論上如果是贓車應該不會這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