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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命的..野貓單車隊..


妞妞就是阿馬尼 wrote:
自行車=腳踏車,本來...(恕刪)


應該是有相關路權,但沒有硬性法規?

腳踏車路權
1.騎乘腳踏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
2.腳踏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3.腳踏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4.腳踏車在夜間行車應燃亮燈光。
5.腳踏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路口網:行人及腳踏車路權
看起來不像小屁孩,怎麼行為這麼白爛,行人還要讓他過什麼東西阿.
遇到這種情況....
還是注意一點比較好...



萬一倒楣一點

對方受傷了

你負擔幾成 對方幾成

怎樣都是不划算



再送你一條

應注意而未注意
終極殺陣在台取景??

15151515
終極殺陣來台取景了!!

151515151515
不責任的主辦單位
我們應該要抵制牠的商品
野貓....?
以後可能變過街老鼠吧....
別把自己的樂趣、耍酷建築在別人的痛苦、危險之上....
參加前,想想你的家人巴...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ovg8woboW8
看來他們還自己覺得很帥
..原來辦活動可以這樣
其實大家想一想, 這場比賽很正常很OK阿!
你瞧瞧之前各個國際DH賽事紅牛贊助的選手哪個不是拼命再衝?
台灣這些也只是剛好而以~ 不知道REDBULL有沒有考慮簽他們?!
開車的撞到他們就倒楣了,無端端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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