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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奇妙的重機騎士

前天看到一張給單車騎士看的告示牌:

單車也是車輛-
每一位單車騎士都該如同車輛駕駛一樣,被給予應有的權力,以及負起應負的責任。

希望每一位騎單車、重機及汽車駕駛人都能負起應負的責任。

原文出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十三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有燈光設備而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活動非影響交通動線之正當理由,相信主辦單位有事先告知,不得並排行駛等行為
就算紅牌或其它穿越雙黃線之車主被開單,也得至相關主管機關申請異議,紅單還是開不出去的

影響行車動線、違規在先,還有臉指責別人


奇怪耶你!
我聽你在放屁

isohera wrote:
你騎多久?我們騎比較...(恕刪)


你輸了,多多益善,所以我的時間整整多出你3個小時,我大勝,哈哈!

我壓線時間是8小時1分57秒,屬於龜速級別………

我有過下坡爆胎的經驗,沒摔車,但有心理陰影,所以下坡剎車都不敢放太開,速度超過30,我就又按剎……,
所以我是上坡也龜,下坡也龜呀!!!九點從坪林騎往石牌時,魔人們已經在回程的路上了……,心中無限幹慨,是感慨。

母親節那週,我從頭城騎往新店,就在剛我說的那個茶莊停下來看機車騎士們在那邊練過彎……,看完後,我繼續騎,才會跟地藏王心靈溝通一下。

isohera wrote:
你騎多久?我們騎比較...(恕刪)


你輸了,多多益善,所以我的時間整整多出你3個小時,我大勝,哈哈!

我壓線時間是8小時1分57秒,屬於龜速級別………

我有過下坡爆胎的經驗,沒摔車,但有心理陰影,所以下坡剎車都不敢放太開,速度超過30,我就又按剎……,
所以我是上坡也龜,下坡也龜呀!!!九點從坪林騎往石牌時,魔人們已經在回程的路上了……,心中無限幹慨,是感慨。

母親節那週,我從頭城騎往新店,就在剛我說的那個茶莊停下來看機車騎士們在那邊練過彎……,看完後,我繼續騎,才會跟地藏王心靈溝通一下。
原PO的評論應該是被罵翻了已經停用,為免他撤影片先備份,實在有夠爛的

發佈日期:2012-06-16,發佈者: adzapdbd


Minolta Hi-Matic F
汽車機車有繳稅是因為對環境有汙染 ~ 不是因為繳稅就有用路權 .....
你敬人一尺,別人敬你一丈
我騎北宜都靠邊騎,滿天遍野重車呼嘯而過,也沒逼我車
反而小轎車,大貨車有時會鳴喇叭

yoroshiku wrote:
雖然那位騎士太衝了,...(恕刪)
樓上說的大概是他拍的其他段影片中的山路彎道雙黃線逆向超車吧...如這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9gyf9XG0XI&feature=channel&list=UL...看完後...
ienhou wrote:
不好意思小弟看影片真...(恕刪)


我也是喜歡騎單車的平時不騎機車,說句公道話影片中兩台併騎最多也有3台4台併騎的,你說沒併騎??你是看哪裡阿!!!

ienhou wrote:
這些人還好意思講路權?? 真是莫名奇妙



個人覺得樓主這句話不妥,硬碰硬的語氣只會加劇兩個族群的衝突。大家路上都遇得到,真的沒必要這樣。

在下騎重機都安安份份,您此話一出,真的覺得有被酸到...

請別拿爭取路權如何如何這回事來說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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