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llings wrote:
我明白了嗚,真的好窄...(恕刪)
這個路段的特殊,造成前面幾位前輩的爭執,講明白了不就沒事了嗎?
這邊要提醒的是,
很多事情是特例,不要拿通例來想;這個社會的爭端,都來自於大家錯把特例當通例...
今天闖紅燈的那一大堆公路車騎士也是特例(即便是幾千幾百人,在整個單車人口中也是少數),不要把那幾千個闖紅燈的公路車騎士當做通例,把幾百萬的單車人口都算下去....
同樣的,
幾萬個搶黃燈失敗的機車騎士或汽車駕駛,也只是幾千萬個搶黃燈成功的駕駛人中的特例,所以單車騎士也不要放大那些搶黃燈失敗的駕駛人,認為汽機車可以為什麼單車不行?
路是大家的,為什麼要為了這些特例爭得面紅耳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