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麥餅 wrote:
這種問題.到底有多危...(恕刪)
我開車時,就曾把對向機車的雙頭燈當成汽車頭燈,
以為兩車距離還很遠,就超車了,
結果,一越過中心線,竟然可以清楚看到騎士的臉,
大驚之下,方向盤打死,
還是來不及,
砰的一聲,左前窗玻璃瞬間碎裂,
剎時生平一生的點點滴滴如快轉般一一閃過,
完了,我撞到人了,我賠不完了,我的人生變黑白了.....
發抖著停車,下車...
想著這機車不知道噴到哪裏了...
結果...
有人在罵我??怎麼有人在罵我??
這時候聽到這聲音真是有如天籟,把我從地獄拉回來...
還真是奇跡,機車毫髮無傷,
原來,只有左照鏡A到機車把手,後照鏡彈回來打破玻璃,
所以,照明真的非常重要,
夜間踫到粗心的汽車(機車)駕駛,單車真的危險...
jerry1975 wrote:
只會檢討騎單車的人是不對的,那如果是行人怎麼辦?速度不是差異更大?...(恕刪)
如果您根據實際狀況來觀察,行人和騎士的性質差異很大
行人行進當中,可以隨時停止,或是九十度大轉彎,甚是緊急時跳到附近安全的空地
而且行人行走緊靠著路邊是沒問題的,大約僅用到路緣30-60公分的距離
反應時間也甚短
但單車或是機車則需要煞車距離,而且行進時需要1-1.5M的路緣空間,差不多是佔用了半條車道
尤其是晚上,視線不足的情況,通常會行走道路中央以確保自身的行駛安全
我覺得禁止或限制單車是沒有意義的
但必須評估環境的安全
畢竟汽車駕駛不會認為可能有其他的人而全程放慢速度
他們都以為自己看得到,也來得及反應
但事實並非如此
何況山路上會在夜間行駛的
很多都是當地住戶或是靠山吃飯的
他們很習慣路況也都開的很快
開車的人都以為看不見就是沒有
但很多情況下不是沒有其他用路人,而是不容易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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