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先生戴無罩機車安全帽騎腳踏車,在無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下,卻被高雄市警察局保安大隊特勤中隊開車攔阻並檢查身分證,他不滿警員擾民。對此,高市保安大隊特勤中隊表示,是因葉先生「騎腳踏戴機車安全帽」,警員覺得不合常理才盤查,願向他致歉。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抨擊,警方無正當理由就隨意盤查民眾,「根本是濫權。」 投訴組
高雄市葉先生說,他騎腳踏車上下班已有5年,3月開始,他任職公司規定騎腳踏車也要戴安全帽,以策安全,他才拿出家中舊機車安全帽出來戴。6月30日,他下班騎經自立一路及七賢二路口時,突然後方有一輛高市保安大隊特勤中隊的警車從後方超車,並斜停在他的前方將他攔下來,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檢查。
警員被送考評會議處
葉先生當下質疑,他未違規,為什麼要盤查他。警員只答覆:「治安不好,請配合一下。」他氣憤地說,最後警員約盤查了快半小時,查無違法情事才放行,「既然治安不好就應該努力捉壞人,沒事跑來盤查小老百姓,根本是擾民。」
對此,高雄市保安大隊特勤中隊第三分隊分隊長許金發表示,經查當天是由莊姓小隊長帶兩名隊員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自立一路時,發現葉先生騎著腳踏車,卻戴著機車安全帽,覺有「不合常理」,才將他攔下盤查。
許金發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方盤查無具體事實或正當理由,市民是可提出異議,拒絕盤查,針對此案,會將盤查的警員送保安大隊考評會討論議處。高雄市警局保安大隊大隊長江雅文也指出,已將此案送交調查,會依法處理。
盤查無依據可提異議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痛批,「根本是濫權!」沒有任何一條條文規定騎腳踏車不能戴機車安全帽,「警方到底懷疑這位市民是偷腳踏車?還是偷安全帽?還是有其他問題。」盤查時一定要說明清楚,且有依據,否則市民是可提出異議。
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林惠忠則建議,騎腳踏車最好還是戴腳踏車專用安全帽,因為腳踏車安全帽比機車安全帽輕,且有透氣設計,不會因運動出汗而覺得悶或不舒服,且合格的腳踏車安全帽還是有經過標準檢驗局的測撞測試,安全性也沒問題。
以上為今日水果報報導


之前不是有好幾起兩人合作偷單車的新聞嗎?
不就是讓其中一人先讓騎機車的人載,後來騎上偷來的單車就一樣戴著機車用安全帽揚長而去
搞不好人家警察先生有看到這個新聞才特別替車友們注意一下的
如果真的是這樣...............葉先生.........不就真的誤會警察先生了


記得有一次停完紅燈起步後~剛過馬路即被後方衝出來的警察擋在前方攔查
紅燈剛轉換為綠燈~很多機車汽車都是衝出去
小弟我不趕時間慢慢騎(30km左右吧)~且身著公司制服
被攔查時~開口就只會講...身分證~身分證~身分證帶了沒.....
我告知警察自己並未違規~為何那麼多車就只攔查我~且是依據什麼來攔我
他只回我..."我懷疑你就可以攔你"

我回...懷疑我什麼了?這樣子突然切到我前方攔查有注意到我的安全嗎?
他回...身分證到底帶了沒~不配合就告啥妨礙公務勒

從頭到尾沒說到我哪方面讓他懷疑~
但小弟對法令不懂當下只能乖乖配合~返家後投訴縣警局
縣警局督察室的回應是...同仁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行使職權並無不妥~會要求同仁盤查的態度

但是今天看到民眾投訴水果報後~得到的結果就跟我的結果有如天壤之別
只能說水果報的力量真是強大~當初不應該乖乖的只投訴"正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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